“私生子”上户案激增 法官称可能骗办北京户口
来源:法制晚报
本市法院受理的涉及“私生子”的案件近年来激增,记者上午获悉,大兴法院对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民事案件进行调研,该院2008年受理的此类案件有6件,2009年激增至21件,2010年达到28件。
法官表示,由于认定孩子父母的证据主要是出生证明,而该证明容易造假,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利用虚假出生证明骗取法院生效文书,继而为外地孩子骗办北京户口的事情。
●蹊跷现象
不用送传票被告跟原告一起来法院
据悉,三年来的55件案件基本属于抚养费纠纷。而其中的不少案件暴露出的“特点”,让人感到蹊跷。
正常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当事人一般会在分居一年内起诉,而上述案件中当事人多数已经分居两年以上,最长达到5年。
一般来说,打官司都是原告一方来到法院递交诉状申请立案,法官随后送达传票,被告一方拿到传票才得知被诉,之后准备材料应诉,而上述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居然是一起来到法院,显然是“有备而来”。
更让人不解的是,打官司肯定是因为彼此有了纠纷各不相让,但在上述案件中,双方“配合默契”,“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原告刚一开口念诉状,被告立即就答应下来。
●典型案例
为给孩子上户口求一纸判决
大兴法院庞各庄法庭法官郭磊称,这类案件审理起来特别快,很多是当天立案、当天结案。
“因为传票当场送达,而被告明确表示不需要答辩期,只要法官当时有工夫,当时就能开庭。抚养费官司本来就只需要出生证明等固定的几样证据,如果双方没有争议,审起来肯定快。”他说。
郭磊回忆起这样一起案件:男女双方按农村习俗办了婚礼,之后妻子生了两个孩子,但一直没办婚姻登记。几年后双方“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男方无意中说出的几句话,暴露了“案件激增”的真实原因。
2010年底的一天,男方来到庞各庄法庭,把诉状塞到法官手里后大大咧咧地说:“你赶紧立案吧,我孩子等着上户口呢!”
当时,该男子的起诉要求是“确认抚养权”。由于孩子一直由其抚养,女方并没有提出异议,法官以“没有争议事实”为由未予立案。
过了一星期,该男子又来了,起诉理由从“确认抚养权”变成了“要求女方每月给付抚养费150元”。
这次,该男子还带来了“前妻”。在法官进行立案登记的时候,他安慰着“前妻”:“钱你不给都行,我就是想要份法律文书。”
●记者调查
55件案子中三成是为解决孩子户口
在55件非婚生子女案件中,有三成案件的当事人和上述案件的当事人一样,明显属于“醉翁之意不在酒”,名为打官司讨抚养费,实际目的是为了得到法院的生效文书,之后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
记者调查得知,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入籍落户问题一直没有明文规定,各地做法不一。大兴法院庞各庄法庭庭长周丽告诉记者,在北京,各个城区的做法也都是不一样的。
由于抚养官司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在确认孩子和原被告之间的血缘关系时具有法律的权威性,部分地区把它当做上户口的有效证明文件。因此,很多人为了解决孩子的户口,纷纷和对方约好去法院打官司。
但问题随之而来。周丽庭长告诉记者,抚养费案件的证据通常是出生证明,一些当事人有可能造假证明,让本无血缘关系的大人与孩子成为母子、父子。
其实,亲子鉴定是认定孩子血缘的最有效手段,但法律规定,亲子鉴定必须由至少一方当事人主动申请,法院无权主动要求。在大兴法院三年多来审理的55件案件中,当事人双方申请做亲子鉴定的仅1例。
法官表示,基于上述原因,法官在审理上述案件时,有可能出现误判。
●潜在隐患
将被拐儿童变为合法子女
据介绍,55件案件中,一方为外地人的有8件,占总数的一成半。法官表示,实践中,有人可能会钻空子,骗办北京户口:外地家长从外地医院为孩子开具虚假的出生证明,之后找个北京人,经过协商由对方冒充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将其起诉。
如果作为北京人的这一方当庭同意孩子归自己抚养,法院就必须将孩子判给他。之后,当事人就可以拿着法院文书,骗到北京户口!
法官还表示,也不排除有人通过这样的方式,将买来的被拐儿童变为自己的合法子女。
●法院对策
不受理无诉讼争议案件
记者随后走访了朝阳、通州等基层法院。多名长期承办此类案件的法官都表示,这类案件确实在逐年递增。
已经发现问题严重的大兴法院表示,该院立案庭将加强审查,对没有诉讼争议的案件,不予受理。
同时,该院呼吁尽快出台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办法,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的开具条件,将开具权统一回收到区县一级指定的医疗单位,由其确认新生儿父母的身份,并保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适时建立法院判决非婚生子女数据库,将数据库与被盗拐儿童数据库连接,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