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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争产7年败诉

 发布时间:2011-08-22 10:57 浏览量:463

2011-05-11 京华时报

本报综合消息 香港歌星梅艳芳逝世已7年有余,其母亲覃美金就女儿近亿港元的遗产缠讼多年。覃美金一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9日被法院驳回,再被裁定败诉。

梅艳芳生前曾立下遗嘱,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遗产。遗嘱明确写定:母亲覃美金每月可领取7万港元的生活费;赠送170万教育经费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儿女,供他们读书至大学毕业;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与好友刘培基。

不过,覃美金始终质疑梅艳芳的遗产分配,并在长子梅启明陪伴下,打起争产官司。2004年,她要求法庭裁定遗嘱无效,又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均被法院判决败诉。

现年88岁的覃美金面对终审法院的裁决,表示还没作下一步打算。梅启明则称,会再寻求机会翻案。梅艳芳遗产管理人的代表律师认为,裁决反映梅艳芳的意愿。终审法院表示,之后将颁发书面判辞,届时还将公布诉讼费是否从梅艳芳的遗产中抽取。覃美金此前多次就梅艳芳遗产案提出法律诉讼,并由遗产支付诉讼费及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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