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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专家学者聚焦涉外民商事审判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11-08-02 09:32 浏览量:653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涉外专业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在惠州召开

发布于 2011-04-06 09:09:13

日前,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涉外专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涉外(港澳台)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研讨会在惠州召开。来自两岸四地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齐聚一堂,围绕“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及公共利益审查”、“两岸司法互助与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等主题进行了解读和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出席了研讨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主持研讨会开幕仪式。会议宣读了涉外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广东高院院长郑鄂任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最高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广东高院副院长徐春建和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任副主任。

据了解,广东法院审理的涉外案件数约占全国的1/3,涉港澳案件约占全国的4/5,办结了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涉外专业委员会是最高法院依托广东高院成立的全国性涉外司法研究组织。

“涉外专业委员会成立一年多来,工作卓有成效,成功举办了金融危机下的涉外商事审判研讨会,对涉外审判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反应和研讨,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万鄂湘在讲话中指出,“20101028出台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于规范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涉外民商事争议,构建正常的涉外民商事法律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如何理解与适用好这部新的法律,是涉外审判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对此要进行广泛深入、富有成效的研讨,为审判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引。”

万鄂湘强调,涉外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应用法学研究,注重研究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要立足审判实际,提升涉外审判能力,进一步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要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提升涉外审判司法公信力;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积极促进能动司法,协力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

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高院院长郑鄂作了涉外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郑鄂指出,自20097月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年会以来,涉外专业委员会初步打开了工作局面,一是使我国涉外审判理论研究的平台基本搭建起来;二是着力发挥涉外审判理论研究指导实践、促进立法的作用;三是积极推进涉外审判理论研究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四是依托广东法院探索成立涉台审判指导委员会。

郑鄂表示,涉外专业委员会要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外审判实践,进一步明确涉外审判理论研究的方向;要紧紧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精品战略,进一步加强提高涉外审判法律适用水平的理论研究;要以推动涉外审判司法公开为切入点,加强涉外审判管理和创新研究;要紧紧围绕涉外专业委员会的发展目的,进一步健全和拓展理论研究与交流、宣传平台。

研讨会通过精选,共提交与会研讨论文50篇。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台湾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廖正豪等4位代表作了主题演讲;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广东高院副院长徐春建等12位代表作了专题发言。最高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在会议结束时对研讨内容作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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