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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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离婚 丈夫当庭殴妻

 发布时间:2011-07-22 21:24 浏览量:589

2011-6-14 江苏法制报 通讯员 丰法宣

  本报讯(通讯员 丰法宣)妻子要求离婚,丈夫竟然在法庭走廊对其进行殴打,近日,丰县法院依法对殴打妻子,扰乱法庭秩序的洪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原告杨某与被告洪某于20042月结婚,并育有一子,因夫妻关系长期不和,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洪某离婚。62,双方到法院咨询情况时在法庭楼梯相遇,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杨某及其父亲、三叔、堂弟等人与洪某及其母亲发生厮打。

  法院认定,被告洪某无视法庭纪律,殴打对方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妨碍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零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司法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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