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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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何勒死丈夫

 发布时间:2011-07-22 21:07 浏览量:716

 2011-06-08北京晚报  张蕾

 只因丈夫经常残暴地殴打自己,妻子趁其熟睡时用绳子勒死了他,但由于不懂法,她并未保留丈夫曾长期施暴的任何证据。经过律师的努力调查和辩护,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无期徒刑。日前记者采访了北京重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众星律师,了解到此案背后发人深省的故事。

  弟弟曾雇凶杀暴躁哥哥

  惠莲(化名)从小生长在冀中平原的一个农民家庭,父母都是老实的农民,生活贫苦坎坷。1997年,23岁的惠莲来到了北京,先后在服装专卖店、商厦等地打工。此后一个比她大20岁左右、名叫赵大海(化名)的北京男人闯进了她的生活,并对她展开了追求。善良淳朴的惠莲没有想到,这竟是她生命中一场噩梦的开始。

  当时已近50岁的赵大海,曾经离过一次婚,有着令人无法忍受的猜忌性格和暴躁脾气。赵大海曾因猜忌家人和单位同事都害他,被单位两次送进精神病院,但医生诊断其精神正常,属偏执型人格,称其性格固执、疑心重、较外向,爱生气。此后赵大海一直没有工作。

  此外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赵大海还和母亲、弟弟结下了仇。其母亲是机关退休干部,对儿子的评价是性格暴躁、不讲理、不讲情面1994年关系闹僵后十余年不曾联系。而赵大海的弟弟,因为忍受不了哥哥的暴躁脾气,竟然雇凶杀兄,后被判刑入狱。

  但惠莲对这一切并不清楚,对未来生活还抱着美好的幻想,谁知交往一段时间后,她便发现赵大海的脾气暴躁、人品也不好,欲断绝与其之间的关系。但赵大海不仅暗地跟踪惠莲,还经常到她当临时工的单位去吵闹,到处宣扬他们搞对象以及二人已同居。惠莲出于一种无奈和害怕,便在苦苦挣扎之后答应了对方,就这样惠莲与赵大海结为夫妻。

  十年间遭受无数次殴打

  婚后惠莲很快就发现她的抉择是错误的。赵大海的脾气比婚前变本加厉,更加暴躁、不通人情,因为一点小事就会对惠莲恶言辱骂、拳脚相加。虽然赵大海有劳动能力但却不工作,惠莲只能自己承担起挣钱养家的责任。但赵大海经常无故猜疑,多次暗地跟踪,只要发现她和异性说话,就怒不可遏,屡屡到惠莲的单位闹事,惠莲不得不经常换工作。赵大海还经常暴打惠莲,多次把她打得口鼻出血。

  此后近10年间,惠莲遭受到丈夫无数次殴打,肋骨曾经被打折过四根,但她一直都是忍气吞声,实在憋不住时只是偷偷地向亲近的同事、同学哭诉。其实惠莲早已忍受不了这种家庭暴力,她多次提出过离婚,但赵大海总是威胁她说:如果离婚,就用刀杀光你全家!

  为了看住妻子,赵大海从不允许惠莲单独回老家,每次回老家时,他都揣着刀陪同前往。出于奇怪的猜忌心理,他也不躺着睡觉,就在客厅里坐着。

  对于赵大海的威胁恐吓,淳朴的惠莲深信不疑。因此,即使她两次被打断肋骨,也从未报过案或者求助妇联,甚至去医院治伤,都没使用真名。为了保护全家人不受侵害,惠莲曾多次偷偷吃安眠药自杀以示抗争,希望能求得解脱,均由于发现及时被抢救过来。

  2007年5月4,惠莲提出要回老家祭奠故去的父亲,赵大海如影随形地跟着她。但第二天,赵大海在河北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当时他骑着从惠莲亲戚家借来的摩托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而后和对方产生争执并厮打,赵大海受伤致左小臂和左小腿骨折。

  心生恐惧勒死残暴丈夫

  受伤后的赵大海脾气更加暴躁,他固执地认为这场意外事故是惠莲的亲戚预谋的。虽然惠莲百般解释,并在床边伺候他,赵大海却恶言相向,并威胁惠莲道:等我伤好了,我就杀你全家,反正我住过精神病院,杀了人也不用偿命!还称即使惠莲自杀,也要杀她的全家。

  惠莲认为赵大海杀害自己全家人的决心已定,心生恐惧、无法入睡。深夜,她实在无法遏制自己的恐惧,趁着赵大海熟睡的时候,用绳子勒住他的脖子将其杀害。然后她锁上房门,带上一些积蓄匆匆离开了北京。

  但惠莲抹不去心中恐惧的记忆,她提笔给派出所及家人写了绝笔信,信中写道他要用一家人的性命要挟我和他生活在一起,我自己赔上了青春和一生的幸福,是我交友不慎,但我家人无辜……如果我死他说也不放过我的家人,所以我让他走在我之前……我被逼得活不下去,才要杀他,他躺在那里还要买炸药杀我全家

  惠莲给派出所和家人都寄了信,告知赵大海被她杀死了,但她并没有去自首,因为想找个不用收尸的地方结束自己。警方根据惠莲的信发现了赵大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并确定了惠莲是该案的重大嫌疑人。经过追捕,惠莲于20076月在回河北老家的途中落网。

  当年7月,惠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惠莲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她提起公诉。

  挨打后她从未报过案

  惠莲的家人找到了北京重华律师事务所的王众星律师,请求他为惠莲辩护。

  王众星律师经过查阅大量案卷,发现惠莲虽然遭受了长期的家庭暴力,但未留下任何被其丈夫虐待过的有效证据。仅仅是惠莲在接受审讯时,告诉办案人员,她曾经被丈夫打断过肋骨,但这些都没有证据证实。如果没有证据证实惠莲是受害人,她可能会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或死缓。

  王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惠莲,从外表上看,惠莲是一个善良朴实的农村女子,根本不能和杀人犯画上等号。当时的惠莲还未完全摆脱对赵大海的恐惧心理,显得惊恐不安。面对律师的提问,她时而精神亢奋,时而沉默不语,情绪非常不稳定。

  经过几次见面,惠莲终于放下了内心的戒备,向律师倾诉了自己的冤屈。惠莲告诉律师,在杀死赵大海前前后后,她都多次想过自杀,但觉得自己特别冤屈,有种死不瞑目的感觉,而且在赵大海活着的时候,她也不敢自杀,因为赵大海还会对她的家人造成威胁。

  从惠莲那里,王律师得知她遭遇家庭暴力后从未报过案或者求助相关部门,在医院就诊时也未留下写有自己真实姓名的病历,只有几个熟悉的同学或同事知道一些她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王律师一一记下了这些证人的姓名。这些证人的证言,将是证实惠莲受过家庭暴力的唯一希望。

  多名证人证实家暴事实

  根据王律师提供的线索,警方经过取证,记录了几个证人对惠莲遭遇家庭暴力的证言。王律师告诉记者,通过办案民警的取证,不但能加深侦查及公诉机关对案件起因的了解,而且这些证据最终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也会有所提高。

  有的同事证实,惠莲经常几天不来上班,一旦上班,脸上、身上会留有伤痕。有的同学证实,惠莲参加同学聚会时总爱哭,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说丈夫经常打她,还威胁要是离婚就炸死她全家。

  赵大海的朋友也证实,赵大海平时有点妄想,总怀疑公安机关监听他的手机,其生前多次说过如果妻子和他离婚,就杀了妻子全家。

  尽管这些证人证言并不完整,其效力也低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报警记录及配套的诊断证明,但却能从侧面证实出,惠莲曾经遭遇过严重的家庭暴力。

  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

  2008年,惠莲故意杀人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王众星律师在法庭上辩护时说,被害人赵大海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的过错,请求法庭对该情节予以考虑,对惠莲从轻或减轻处罚。

  王律师用大量证据证实,赵大海经常从肉体和精神上虐待惠莲,如他多次当着众人的面把惠莲打得口鼻出血,并先后两次把她打成骨折,送往医院救治。依据刑法的规定,虐待罪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赵大海的行为已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其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的过错。

  王律师指出,被害人赵大海在事发当晚出言威胁、恐吓是惠莲杀人的原因,惠莲系临时起意、激愤杀人,犯罪情节较轻。

  可以说,赵大海多年来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事发当晚的言辞威胁与其被勒死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赵大海没有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并威胁要杀害惠莲全家,惠莲这样一个弱女子根本没有胆量杀人。

  惠莲本性善良,根据其同学的证言,她甚至没有与人红过脸、吵过架,这样的女子如果不是被逼得近乎绝望,是不可能有勇气杀人的,王律师认为,惠莲是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暴力犯罪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主观恶性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低。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律师关于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与本案有因果关系,以及惠莲系临时起意、激愤杀人等辩护意见,惠莲最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后反思

  为什么总用极端方式反抗

  王律师认为此案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因为近年来曾经办理过很多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当事人均为女方,她们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很少报警或者求助妇联、居委会等组织,也不懂得保存证据,而是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才会采取极端的行为奋起反抗。

  律师指出,就惠莲故意杀人案,如果她事先能保留一定的遭受暴力证据,包括医院就诊的病历或者照片,有可能被判处更轻的刑罚。但出于懦弱和不懂法,她未能留下这些保护自己的证据,这也给她留下了充满着冤屈的人生遗憾。

  律师建议

  遭遇家庭暴力要保存证据

  律师认为,引发家庭暴力行为的常见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夫妻俩经济状况欠佳,收入不高,由此引发出经济纠纷;二是男方有酗酒等不良行为;三是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有矛盾,关系紧张。而像故意杀人这样严重的暴力犯罪,往往是由于家庭一方受另一方或另一方家属的精神侵害长久积压所致。   

  遭受家庭暴力后,被害人第一时间要报警,在公安机关留下笔录等直接证据,并及时到医院就诊,保存伤情诊断证明等相关病历。这些材料均可为日后的诉讼提供证据。如果不能做到上述几点,受害人同时还希望与施暴的家庭成员维持今后的婚姻关系,可及时求助妇联、街道居委会等相关组织机构,寻求保护和调解纠纷,让自己的情绪有一个正常的宣泄口,而不是任由其矛盾累积起来,直至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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