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9 人民法院报 骆俊杰 边丽娜
本报讯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积极探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新途径、新方法,今年初,该院创建了婚姻疏导室,从根源上化解婚姻家庭矛盾,通过创建家庭平安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宁陵法院本着司法效益最大化、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便民合法的原则,在院内二楼设立了婚姻疏导室,争取化解婚姻矛盾于萌芽状态。首先,针对因婚姻家庭矛盾到法庭咨询的夫妻,邀请矛盾双方到婚姻疏导室内面对面交流,耐心倾听稳定其情绪,以谈心方式提出建议,疏导矛盾,争取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制作调解书,当场签字生效,同时即调即结。其次,对当场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安排法官对当事人居住环境及家庭情况进行直接了解,并适时与居住地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沟通,掌握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及心理状况。根据离婚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进行归类,实行离婚案件分类办理制度,对各类情况总结不同的方式进行疏导,并有针对性地选择调解地点。他们还邀请妇联、基层调解组织等参与调解,分析婚姻矛盾根源,矫正错误心理,提出化解途径。除此之外,实行案后回访跟踪指导制度,对于通过调解撤诉或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案后及时跟踪回访,宣传正确的婚姻观,增强他们自我修复婚姻裂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