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女友分手后索要奔驰车遭拒
发布时间:2012-01-10 17:59 浏览量:1584414168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31日讯 (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思法)赠车悔婚的男女纠葛,曾因《非诚勿扰》引起社会热议。最近,厦门思明法院调解了一起类似的案例。不过,“受赠悔婚”的是男方。近日双方达成和解,价值31万的奔驰车,男方分期付款退还10万元。
32岁的苏女士是香港居民,从事工艺品和饰品的进出口行业。28岁的林先生是厦门某酒吧的陪侍人员,据了解,该酒吧主要以女性客户为服务对象。
一次偶然的机会,苏女士到林先生所在的酒吧消费,并点了林先生的台。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确立了男女关系,小日子还算甜蜜。
但今年4月,苏女士从香港回到厦门时,发现林先生总是找借口不见她,最后干脆不理她。苏女士非常气恼,没想到林先生会这么无情。当她决定向林先生要回她买的奔驰车时,却遭到拒绝。于是,苏女士便将林先生告上思明法院,索要奔驰车。
据悉,这辆31万元的奔驰车,苏女士刷卡28万,林先生则支付另外3万和中介费5000元,但该车是以林先生的名义购买和登记的。
苏女士称,买车是出于工作需要,林先生曾帮忙询价、看车、找卖家,但以他名字登记并非出自本意,而且之后她多次欲将车转移登记至自己的名下,对方一直推托。
林先生承认两人间的情侣关系,并称车是苏女士自愿赠送给他的,双方之间不存在委托代购车辆之事,也没有书面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