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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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一张字据 告赢服刑前夫

 发布时间:2011-08-22 10:11 浏览量:548

2011-05-11 法制晚报 文/记者王巍 通讯员 黄琼蕙 孙莹

丈夫外遇白领妻子无奈选择离婚

买前夫房付20万没过户还被扎伤

为了照顾女儿,6年前,离婚的梁惠以20万元的价格从前夫手中购得房产一处。但始终不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前夫事后却反悔将房屋售出,并举刀刺向前妻,因此身陷囹圄。

此后,在房价飙升的时期,前夫提出让梁惠以市场价将房屋的差价补齐。梁惠于是与身在狱中的前夫打起了房产官司。

离婚 高收入妻子 遭遇丈夫外遇

现年不满40岁的梁惠在19岁时来到北京,经过4年的求学生涯,毕业后成功地留京,进入了国企工作。

几年的打拼之后,梁惠已经成为了一家控股企业的业务主管。在同学和同事们的眼中,她是令人羡慕的知识女性、白领精英、成功人士,拥有前途大好的事业和美满幸福的家庭。

梁惠的丈夫李新华是北京本地人,两人经熟人介绍喜结连理。

虽然丈夫的工作一般,收入也没有梁惠高,但梁惠本人并不在意,婚后两人日子过得也算和美。

但就在梁惠刚过30岁,孩子刚满周岁的时候,她发现丈夫有了外遇。

梁惠对于这样的背叛无法接受。结婚4年来她自认为将事业与家庭平衡得很好,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挣得钱比丈夫多而失去作为妻子的本分。

梁惠不但将丈夫的生活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还放弃了很好的提拔机会,并且按照婆家的愿望早早生了孩子。

看在孩子的份儿上,梁惠也曾求丈夫回心转意,但是对方固执地认为自己在家里没有男性的尊严和权威,一定要离婚。

事已至此,梁惠对丈夫彻底死心,双方的婚姻平静地结束了。

按照离婚协议,梁惠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和夫妻曾经共同生活的房产。

买房 为孩子上学 买前夫闲置房

2005年,也就是离婚4年后,梁惠和女儿所住的房屋面临拆迁。为了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梁惠想到前夫手里有一处闲置房产,环境和配套设施都还不错,孩子上学也方便。

于是,梁惠在离婚后第一次迈进了前夫家的门。

协商之后,前夫李新华出人意料地同意了梁惠购买该闲置房产的要求。双方约定以20万元价格成交,并约定于当年101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

事情超乎寻常得顺利,让梁惠的心里略有不安。

熟知前夫秉性的梁惠觉得要谨慎稳妥行事,当下要求前夫立字为据:今收梁惠房款人民币全额20万元整。过户手续于2005101以前办妥过户至梁惠名下。地址:北京市×××××号房屋。

同日,梁惠给付了前夫李新华房屋全款20万元,拿到了前夫的房本,开始入住房间,但房屋始终没有过户。

生变 要房屋遭拒 前夫持刀行凶

2005101之后,梁惠多次要求前夫李新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李新华一直推委拖延。

不仅如此,李新华还不时以手头缺钱为由上门向梁惠要钱。

看在李新华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而且还爽快地卖了房子的份儿上,梁惠一开始还同情对方的窘境,给了一些钱。再后来,前夫变本加厉,竟直接演变为要梁惠返还房屋给他。

仔细追问之下,梁惠发现原来前夫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当时那么痛快地卖房,正是因为欠了赌债,急着找钱还债。

念在夫妻旧情的份儿上,梁惠开始劝诫前夫放弃赌博,改过自新。但为了孩子,梁惠表示不能将房屋返还给前夫。

然而已经深陷赌债的前夫却自私地认为,妻子在知情后应该同情他,将房屋返还给他用来偿还赌债。

梁惠不愿意返还房屋的反应出乎李新华的意料,恼羞成怒的他再也听不进前妻的任何劝解,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开始威胁梁惠。

听到梁惠的呼救声和小孩惊恐的哭声,邻居赶忙报警。

最终梁惠被前夫扎伤颈部,险些丧命。而前夫触犯了刑法,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起诉 看守所内审案 靠字据赢官司

本以为前夫经过这一次打击能幡然醒悟,多为自己的孩子想想。梁惠再次鼓起勇气,提出要求前夫过户房产。

然而,随着近几年房屋价格的持续攀升,李新华要回房产的念头也是与日俱增,每次都拒绝过户。

协商未果,梁惠无奈将正在服刑的前夫起诉至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梁惠的主要证据只有字据一张,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房屋买卖的事实。

由于李新华正在服刑,法官前往看守所进行了庭审。

在此过程中,李新华一口咬定是因为当时急需一笔钱,就向梁惠借了20万元,将房本交给了梁惠,并写下字条。现在他不同意将房屋过户给梁惠,但同意退还梁惠20万元。

李新华称,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将房屋过户给妻子,他要求按当前的市场房价补差价给自己。

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惠手中的字据是决定整个案件的关键性证据。字据上清楚地写着20万元是购房款,并写明了诉争房屋的具体地址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具体时间,已经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有房屋买卖的事实。

被告李新华主张双方系民间借贷关系,但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故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李新华应当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协助梁惠办理争议房屋的过户手续。

李新华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至此,这起纠缠了双方多年的房产之争告终。

法官分析 买卖合同还是借款合同 差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本案的主办法官介绍,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和借款关系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明确的标的物即房屋,涉及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即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所涉钱款对应体现房屋价值、价格。而借款合同除钱款外,不涉及其他标的。

其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证据是房屋买卖合同,而借款合同涉及借据。这两种书面证据材料的内容及表述存在显著差异。

前者要求就房屋情况、房屋价格及成交房款的支付、房屋交付等内容进行约定;后者就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等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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