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审全国首例私企告二奶案
作者: 白研 朱晓燕 中国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07-01-15 14:05:03
一场短暂的婚外情结束后,双方为101万的豪宅打起了官司。到底是谁付了房屋首付?男方说是他挪用了公司的钱,女方坚持是用了自己公司的钱。
随后,男方所经营的公司也起诉到法院,称该二奶不当得利。
婚外情惹出豪宅之争
40多岁的张大宽是名私企老板,2003年,他通过业务关系,结识了年轻貌美的小丽。一来二去,两人不久便发展成婚外情人关系。在两人交往期间,小丽以自己名义,在南京某高档住宅区买了套价值101万元的豪宅。这套豪宅的首付款为33万元,而此后为装修、购买家电等,又陆续花了约21万元。
然而,这段婚外情终究不长久。2004年初,张大宽和小丽因多次吵架,继而分手。婚外恋情的破灭,让两人成了仇人。2006年,张大宽告到白下区法院,称自己为小丽购买豪宅垫付了巨额房款,要求对方返还。但不久,张大宽变更了诉讼请求,称他曾借给小丽54万余元用于购房,要求小丽返还。同时,张大宽又以其名下的公司名义,将小丽告到白下区法院。
全国首例私企告二奶
张大宽的公司诉称,小丽在购买豪宅时缺少资金,公司便为她垫付了33万元购房首付款、2万余元按揭贷款、8万余元装修款以及8万余元购买家电款等,计54万余元。该公司认为,小丽迟迟不肯返还这笔巨款,已构成不当得利。
庭审中,小丽承认曾是张大宽的情人。但对自己名下的这套豪宅,小丽则另有说法。她表示,自己也经营着一家公司,和张大宽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当初购买豪宅时,张大宽的公司确实为她垫付了部分房款,但这笔钱,是双方的债务抵消;而另一笔33万元购房款,则是自己公司的流动资金,并非张大宽公司所有。
法庭上,张大宽和小丽都同意以测谎方式,辨别各自陈述的真伪。为此,白下区法院委托省警官学院为两人进行测谎。但测谎实验前,小丽却放弃了。
测谎只是辅助手段
最后,只有张大宽一人进行测谎试验。测谎目标问题为“是你公司为小丽支付了33万购房首付款吗?”肯定回答时的测谎分值为“+12分”,即诚实。
目前,测谎技术大都用在刑案侦查上,测谎的结果只能作为侦查工作的辅助手段。该案主审法官解释,测谎作为一种生理和心理的测试手段,其结论还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在证据不足以使人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可以借助测谎手段限制或印证法官的自由心证,然后再结合其他证据和陈述,进行逻辑推理。
法院判决二奶还钱
不久前法院作出认定,小丽未提供任何公司经营信息和提款证明,所陈述的“33万是其自己公司的流动资金”,可信度较低,而由张大宽支付的可信度较高。同时,张大宽公司无法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这笔钱是公司支付的,测谎结果又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为此,法院只能认定这笔钱是由张大宽个人支付的。至于钱的来源,有可能是公司未入账的资金。
另外,法庭通过公司提交的大量家电发票、装潢发票等认定,公司曾为小丽垫付了5万多房款,以及16万的装修费和家电费。据此判决,小丽利用与公司法人代表张大宽的情人关系,取得了该公司为其垫付所购房屋及其相关费用的部分款项共21万余元,使该公司遭受损失,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