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念旧女友翻脸 7年前的爱巢掀风波
严剑漪
顾念旧情的官先生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当初的一片好心竟然换来了前女友林小姐的翻脸不认账。在分手五年后,百般无奈的官先生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七年前购买的新房产权为自己所有。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官先生的诉请。
为筑爱巢欣然“让出”产权
1995年10月,英俊的官先生与年轻的林小姐相识并开始恋爱。在经过了四年爱情考验后,两人决定购买浦东罗山路的一处房屋准备结婚用于居住。
“当时她为了获得上海户口与我商量,希望以她一个人的名义购房,先取得上海市蓝印户口,然后再申请正式户口。”官先生一想到这事,手心就直出汗,“由于当时双方感情好,女方取得上海户口对今后结婚生子也有益处,我没多考虑就答应了她的要求。”
1999年8月,官先生以林小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总价为321449元的商品房,官先生一人支付了定金、首付款等共计16万余元,余款则以林小姐作为贷款人通过银行办理了贷款,贷款期限为五年。于是,1999年起,林小姐开始每月还贷,直至2000年5月官先生完成房屋装修并正式入住。“因为想到利息负担较重,所以我在2000年9月就将余下的14万多的贷款全部还掉,这个房子涉及的全部税费、保险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其实都是我一个人支付的。”官先生事后回忆道。
顾念旧情换来房屋产权之争
然而,月有阴晴圆缺,2001年9月,爱巢已经筑好的官先生和林小姐因为性格不合而中断了恋爱关系。“当时她蓝印户口的有效期还没结束,想到大家曾经好过一场,我就同意将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顺延到她取得正式户口为止。”法庭上,官先生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特意提交了
2004年4月,在配合林小姐蓝印户口年检时,不放心的官先生再次让林小姐书写了一份基本内容相同的声明书,并明确官先生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房产权益人,待林小姐办理了蓝印户口复验后,双方即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我以为这样就有了保障,谁知道现在房价涨上去了,她的态度就变了,向我提出很多非分要求,后来索性回避不见我,没有她的配合我没有办法变更产权了。”官先生委屈地向法官说道。
“不是这样的,”林小姐对此却一直反驳,“我们是共同购买房屋,对这个房屋有共同的权利。”林小姐坦言自己是为了避免官先生的骚扰才写了所谓的声明书,但该声明书与事实不符,该房屋的16万元银行贷款是由林小姐清偿的。现在官先生想要讨回房子,必须偿还这笔贷款给林小姐。
“分手的时候我已经给过你5万元了,其中包括了贷款前期被告林小姐每月还贷的2万元左右,后面的钱都是我出的。”官先生马上提出异议。
“16万元都是我出的,至于5万元则和本案没有关系。”林小姐也立即做出回应。
法院判决产权归男方所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官先生和林小姐在恋爱期间为了办理上海市蓝印户口,弄虚作假将系争房屋产权登记在林小姐一人名下,是违法行为,故造成本案纷争双方均有责任。
在双方恋爱关系终止时,双方对各自恋爱期间的财物有明确的处理意见,尤其是价值大的房屋,林小姐两次以书面形式表示系争房的产权为官先生所有,林小姐本人没有出资也不享有权利,意思表示明确,符合购房之初以来的双方意愿,故系争房屋产权应归官先生所有。
至于林小姐认为自己是房产共有人之一的说法,因与她本人明确的《声明书》有违,法院不予采信。林小姐认为的还贷,只能认为是与官先生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可另案起诉。
综上,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官先生所有,林小姐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将产权变更在官先生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