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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法庭上“再聚首”一方诉讨“借款”一方说是“赠款”

 发布时间:2011-07-31 13:55 浏览量:486

2009.11.16A04版:法治庭审来源:上海法治报

见习记者金玮

本报讯徐文斌与女友许蓓蓓(均为化名)“劳燕分飞”后因经济纠纷在法庭上“再聚首”。近日,黄浦区法院判决许蓓蓓归还徐文斌借款18.7万元。

原告徐文斌诉称,他与许蓓蓓原是恋人关系,20066月,许蓓蓓以经商为由借款31万元,后迟迟不愿还款。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蓓蓓偿还借款31万元。

被告许蓓蓓称自己确实收过徐文斌的钱,但并非31万元而是18.7万元,也不是借款,而是前男友在恋爱期间的赠与,其中部分钱款已被双方共同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恋人在相恋过程中易发生经济往来,双方在相互借贷往来中不出具书面凭证也属平常,许蓓蓓未能就前男友徐文斌交付其钱款系赠与提供证据,所以双方的钱款往来应属借贷关系,在无确凿证据证明借款为31万元的情况下,依法所能认定的借款金额为18.7万元。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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