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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子与恋人分手后欲索回赠送车 法院终审驳回

 发布时间:2011-07-26 09:56 浏览量:523

2011-06-17 06:17: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提要]  记者昨日获悉,发生在武汉的一起类似赠车悔婚事件也闹上法庭,经法院终审判决后,男方败诉。  

武汉版“赠车悔婚”案尘埃落定,法院终审驳回诉求

发布时间: 2011-06-17 06:17来源: 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实习生黄林 冯丽 通讯员关国祥)《非诚勿扰》节目中相亲成功的某女嘉宾在男方赠送宝马车后悔婚,并拒绝还车,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热议。记者昨日获悉,发生在武汉的一起类似赠车悔婚事件也闹上法庭,经法院终审判决后,男方败诉。

20079月,陈某购买一辆马自达3轿车。20093月,陈某与小姐相识并成恋人。一个月后,该车过户至小姐的名下,车牌号也作了变更。同年5月、7月,陈某将登记到马某名下的马自达3轿车送至4S店维修保养。当年11月,小姐又将该车以9.2万元卖给他人。

此后,这对恋人因感情出现裂痕闹分手。去年10月,陈某将小姐告上法庭要求索回车辆。他声称,女方私自拿走他的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假冒他的名义将该车过户到自己名下。而小姐则称,该车是陈某在恋爱期间赠与她的,应属合法取得。

武昌区法院审理认为,在过户后陈某还两次开着该车去维修,可见陈某对过户是知情的,但当时却未提出异议,故陈某自称马某私自过户的事实不予采信,遂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不服提出上诉。昨日,武汉市中院就此案下达终审判决书,法院认为,陈某称马某私自拿走资料过户,既无相关证据证实,也未见他报案。因此,陈某认为马某占有该诉争车辆属不当得利的理由不能成立,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链接  浙江人鄂某和艺人孙雅莉通过《非诚勿扰》节目相识,鄂某称为准备结婚,送女方一辆宝马车,结果女方悔婚。故起诉孙雅莉,要求返还宝马车。孙雅莉则辩称从未和鄂某谈婚嫁,更未收车。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告孙雅莉送达传票。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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