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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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卖房十年后妻子起诉追讨缘起该房拆迁可换两套楼房被法院驳回

 发布时间:2011-03-07 16:43 浏览量:636

1.       丈夫卖房十年后妻子起诉追讨缘起该房拆迁可换两套楼房被法院驳回

http://www.jinghua.cn2009-10-08来源:京华时报记者:王秋实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听说10年前卖掉的老屋可以在拆迁中换得两套楼房,女士起诉到法院,称因当年丈夫私自卖房未经自己同意,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驳回了女士的诉讼请求。

女士和丈夫原居住在密云一个村里,两人婚后新建了3间房。1990年,女士全家随转业的丈夫迁居密云县城居住,9年后其丈夫将村里的3间房及院落卖给同村村民赵某。此后,赵某将正房3间扩建为4间,并加盖了4间厢房。去年,新农村改造时,赵某准备将平房拆迁置换楼房,按拆迁标准,该院落可分得两套楼房。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后,将赵某起诉到法院,称当初丈夫卖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自己却不知情,也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因此丈夫和赵某签订的协议应该无效。

法院最终认定,女士丈夫与赵某签订的卖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女士与其丈夫一直共同生活,虽没有在协议上签字,但协议签订后,赵某已经在所购房屋中居住生活了10年,并对房屋进行了扩建,女士对此从未提出过异议,说明她对卖房一事肯定是知晓并认可的。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女士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女士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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