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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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离婚是平时2.4倍 本报抽取近两年7032件离婚案得结论 部分法院证实 马年春节后迎立案高峰

 发布时间:2014-02-11 14:11 浏览量:887

http://www.fawan.com.cn/html/2014-02/10/content_476533.htm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岗 王晓飞)  记者对抽取的2012年、2013年本市法院受理的7032件离婚案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发现,每年春节前后都是离婚诉讼的高峰期,春节后法院受理案件数是平时的2.4倍。上午,本市多家法院立案庭也证实,马年春节假期过后,起诉离婚的当事人确实比平时多了不少。

    数据统计还显示,夫妻到法院起诉离婚,从节假日前后、月份、星期等多个方面看,都有明显的时间上的特征。

    官司高出平时1.4倍

    根据统计记者发现,春节假期结束后5天内法院受理的离婚案更多,平均每天受理23件,相当于平时9.6件的2.4倍。

    到丰台法院起诉离婚的张丽(化名)表示,自己结婚7年多了,丈夫在外工作很忙,生下孩子后,基本上是她一个人带孩子。今年春节,她以为丈夫能留在家里,一家人过个团圆春节,没想到丈夫却说要利用春节假期与朋友们联络感情。春节放假7天,丈夫跑出去的时间有5天。她很伤心,于是起诉离婚。

    无独有偶,年过六旬的王华(化名)也在春节过后到丰台法院要求与老伴离婚。她的老伴今年76岁,两人结婚已经40多年。王华说,40多岁的儿子一直不肯结婚。除夕,老伴接到老家大哥的电话,邀请他回老家参加孙子婚宴。王华不愿意让丈夫去,为此两人吵起来,老伴骂儿子不争气,一家人连年夜饭都没吃。王华一怒之下节后起诉离婚。 

    大兴法院立案庭法官告诉记者,每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法院受理的离婚案都较平时多。可能因为平时工作忙,双方交流、接触少。春节假期长,双方在家里朝夕相处,发生摩擦的机会多,导致矛盾激化,一旦发生口角,以前的怒气和怨恨就都发泄出来了。

    另外,春节期间双方和各自父母等亲友在一起的时间也更多,亲友的建议也会加强一方离婚的意愿。

    百合网的婚恋专家周小鹏则认为,社会压力也成为夫妻争吵春节后离婚的诱因。比如说“回谁家过年”的问题,“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都就这么一个孩子,都希望孩子三十儿晚上能在自己家过,这容易成为家庭矛盾。” 

    周小鹏表示,年轻夫妻回家过年,亲戚朋友本是关心的问候,“什么时候生孩子”、“一年挣多少”等,但却造成很多年轻人焦虑,从而引发家庭危机。春节因为回家应酬已是精疲力竭,两人待在一起,一旦遇到芝麻绿豆大的琐事做导火索,就会将所有的怒气和怨恨都发泄出来。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了多家基层法院了解情况。石景山法院、昌平法院等法院的法官均表示,节后几天工作日,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确实比平时要多。但由于电脑录入上的原因等,还不能给出具体的统计数据。

    昌平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则介绍说,在昌平的回龙观和天通苑两大居民住宅区中,春节后是每年受理离婚案件最多的时段。

    为了“新的开始” 春节前离婚

    对7032件本市法院受理的离婚案进行统计后,记者发现,春节前5天,法院平均每天受理离婚案16件,相当于平时的1.7倍。

    “一年了,我终于想明白了,这日子过不下去了。”刚刚从法院开完庭走出的张女士称,自己结婚七八年了,老公是保险公司职员,平时工作忙,有时候回家都要深夜,孩子基本都是自己一个人带。为了这些,双方经常争吵甚至从早吵到晚,最终分居。

    张女士称,在分居的3个月中,丈夫居然连一个电话都不打给自己,于是她不想再继续,春节前起诉离婚。“我想在春节前把事情了结,来年有个新的开始。”

    一位常年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称,在春节前这段时间起诉离婚的夫妻,大部分都在日常生活中埋下了很深的积怨。

    这些夫妻往往会选择冷战,而冷战时间一长,双方的感情就会变淡,平时的一些琐事也会被拿来放大,甚至会记恨对方。通过一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分居、冷战,最终年底过后,决定离婚并起诉到法院。

    百合网的婚恋专家周小鹏认为,夫妻双方选择在年前离婚,大部分存有“来年有一个新的开始”的愿望,这是春节前离婚案增多的原因之一。

    文/记者 王岗 王晓飞 (下转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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