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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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前隐匿财产 前妻为“房事”闹上法庭女方依法分“大头”得三分之二

 发布时间:2013-09-30 12:15 浏览量: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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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 【进入论坛】 大江网  2013-09-27 03:20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核心提示

  2013年初,离婚已半年的张亚芬偶遇前夫吴志强的一个朋友。两人闲聊中,张亚芬意外得知,前夫竟瞒着她在一小区购置了一套房产。这么大的事,自己竟一点都不知情,张亚芬意识到,前夫在离婚时隐匿了财产。

  为保障自己的利益,张亚芬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对前夫所隐瞒的房产和其他财产依法进行重新分割。

  丈夫管家 藏起6位数“小金库”

  张亚芬与丈夫吴志强一见钟情于1998年。那时,张亚芬是新干县某建筑公司的一名绘图员,吴志强也是同一单位的工程师,两人相识不久便喜结连理,第二年生下儿子吴晓宏。

  2004年,吴志强不甘每月领1000多元工资,辞职下海,开始在外承包工程。渐渐地,“管家”的问题,摆在了小两口面前。

  “你对数字总是少根筋,交给家里的钱也总是理不清,记的账也是漏洞百出。”吴志强如此评价妻子。

  次数多了,张亚芬也不爱听了,干脆甩手不干,把理财权全部交给丈夫打理。

  随着公司不断扩大,吴志强的社交圈也是越来越广。在外应酬离不开钱,过手的钱多了,他开始藏起了私房钱,妻子的不善理财也给吴志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几年下来,他的“小金库”就达到了六位数。

  攒30万买房 对妻子只字未提

  从2008年起,“吴志强在外不检点”的传闻开始不断传到张亚芬的耳朵里。

  哭、闹、威胁,该用的方法张亚芬都用过了,均无济于事。面对着回家越来越少,和自己形同陌路的丈夫,张亚芬渐渐想通,决定离开这个男人。

  预感婚姻危机将至,吴志强从其积攒多年的小金库中拿出30万元,悄悄地在当地某小区购得一套房产,并将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012年8月,吴志强和张亚芬终因感情不和办理了协议离婚,双方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儿子吴晓宏跟随母亲生活,吴志强“大度”地将住房和家里的部分现金给了妻子,同时支付了50万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吴志强只分得手上在开的一辆奥迪车并继续经营其现有公司。对于私下购置的房产,吴志强对妻子只字未提。

  离婚后发觉 她将前夫告上法庭

  2013年初,两人离婚已半年。一天,张亚芬无意遇见了吴志强的一个朋友。

  因为不知道两人已经离婚,朋友便与张亚芬聊起了家常,并谈起他和吴志强在同一小区一起购置房产的事情。

  “现在那个地方房产价格可能翻番了呢。”朋友轻松地开着玩笑。

  这么大的事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这让张亚芬心里不平静了,她意识到,吴志强在离婚时隐匿了大量的财产。

  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张亚芬随后便来到新干县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冻结吴志强的账户,并要求法院到当地房管部门查询吴志强的房产信息。

  果然,吴志强的房产属于婚后购置。经核实后,张亚芬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对前夫吴志强所隐瞒的房产和其他财产依法重新分割。

  隐藏财产有过 女方依法分“大头”

  法院审理后查明,吴志强确实在与张亚芬的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其本人名下,且目前已升值为45万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张亚芬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分割吴志强故意所隐瞒的房产。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吴志强给付前妻张亚芬房屋折价款45万元的三分之二,共计30万元。(文内人物均属化名)

  ◎文/徐建国 首席记者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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