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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争女案法官坚认判罚正确 称孙志浩条件更好

 发布时间:2011-07-26 21:40 浏览量:628

2010-09-15 15:5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提要]  针对陶子说美国法院认定孙志浩是掳人勒赎,李维心表示,美国法院只是裁定监护权暂时由贾静雯担任,让贾静雯带孩子回台湾打官司。李维心建议贾静雯和孙志浩应该理性共商未来如何照顾好女儿,化解对立,“人情留一些,日后好见面”。

  中国台湾网915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围绕贾静雯和孙志浩争女官司的争议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媒体对此案判罚结果(由孙志浩和贾静雯共同监护,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多持批评态度,昨天陶晶莹素面出席有关此案的公听会,也对此案的判罚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今日,审理此案件的法官李维心终于站出来表示,自己审理监护权案件绝大多数判给女方,绝不像陶晶莹所说的老是判给男方。这个案子之所以这么判罚,实在是因为“男方养育女儿的条件不差,孩子也很喜欢父亲,我没有理由将监护权只判给女方”。

  李维心表示,夫妻不和,不代表丈夫就没有条件照顾小孩,两个大人在决斗,小孩看在眼里,不愿加入战场表明要跟谁住。在看不出小孩到底想要和谁住的情况下,法院必须回归看父或母哪一方能给小孩最好的照顾。从社工探访和亲自访视发现,梧桐妹和父母双方的关系都很好,而“孙志浩的支援系统更稳定些”。

  针对陶子说美国法院认定孙志浩是掳人勒赎,李维心表示,美国法院只是裁定监护权暂时由贾静雯担任,让贾静雯带孩子回台湾打官司。他只是依据台湾的规定作裁定,两次判罚并没有冲突。陶晶莹说孙志浩绑票勒赎,已经扭曲事实,因为小孩和父亲的关系确实很好。

  李维心也不赞同因这个官司召开公听会的做法。他表示双方既已协议离婚,就不应再摊出个人的恩怨让全民讨论和评理,更不应将小孩监护权的问题混淆其中。至于陶晶莹将判决书贴上网络声援贾静雯,李维心表示这涉及到夫妻双方的隐私,即使贾静雯同意,但孙志浩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也并未同意,这样做有违法律。

  李维心建议贾静雯和孙志浩应该理性共商未来如何照顾好女儿,化解对立,“人情留一些,日后好见面”。他表示若双方都爱梧桐妹就该为她着想。试想等梧桐妹长大后,看到网路上对这件案子的新闻报道,父母相争的恶相,怎么能受得了呢?

据报道,李维心的办案品质与操守,颇获肯定。他在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任职期间,民间司法改革委员会曾对法官进行评鉴,李维心是少数获得优异成绩的法官。(中国台湾网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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