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举行记者新闻发布会发律师函 声明回应猜疑 自曝曾签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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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
全文声明如下:
声明:
一,本人曾多次发送email给孙志浩询问女儿之下落,惟孙志浩于
二,孙志浩于
三,本人曾多次向孙志浩要求要见女儿,然孙志浩从未曾正面回覆,绝无如
四,2006年双方因发生冲突,故本人才会带女儿及母亲一起回台湾娘家,身为一个母亲,带女儿回外婆家,此举动并无不法!且夫妻吵架,妻子因此回娘家,此乃人常情。且本人于
五,本人与孙志浩结婚4年,除怀孕期间,孙家父母因体恤本人无法工作,每个月给本人新台币10万元(约折合2万人民币)家用,1年共120万元(约折合24万人民币)外(但本人于复出拍摄第一支广告后,随即将该笔金额返还于孙家),本人帐户中从未有过孙志浩及孙家任何一笔金钱进入,故关于孙家每个月拿30万元(约折合6万人民币)给本人做为家用,并非属实!!
六,本人自己为照顾生病寡母之便,以自身积蓄于台湾与上海分别置产,以尽为人子女之孝道,这两栋房子从未用过孙家任何金钱。
七,任何人如未经孙家授权,而所作出之任何指控及报导,本人将立即采取法律动作,绝不宽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