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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中有效保护妇女权益 确保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发布时间:2015-01-27 09:52 浏览量:385200330

http://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5-01/26/013074.html

2015126  中国妇女报  姚鹏

日前,湖北省云梦县清明河乡子冈村的292户农户领到了新版大红本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子冈村共有412名妇女,在本次土地确权登记中,都明确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大红本上都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其中,有13名妇女还登记为承包方代表人,成了自己土地的“户主”。据悉,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14个整体推进试点县(市、区)、278个试点村陆续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证,今年这项工作将在全省铺开。

2014年,湖北省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在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各级妇联主动参与此次试点工作,从多个层面落实和保护妇女平等的土地权益,让妇女的平等登记权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20144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要有效保障农村婚嫁妇女、入赘男子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强化妇女的共有人地位,让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提供了有力依据。

为了从源头上保护妇女平等的土地权益,湖北省妇联积极参与省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办公室的工作,省妇联分管主席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直接参与全省指导性文件、方案等的起草和讨论,并带队参与全省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绩效考核。在《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中,“家庭承包共有人是否全部登记”被作为考核重点指标,“离婚、丧偶、出嫁等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上访事件的”被纳入关键事项否决条款。

此外,湖北省妇联还下发了《关于在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中维护妇女权益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对接进入本级工作专班,推动本地相关政策中对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有具体规定、举措和步骤。目前,武汉、襄阳、荆门、随州等地妇联均进入了工作专班,14个整体推进试点县、区妇联、试点地区的乡镇妇联、试点村妇代会都进入了同级工作专班,参与联合行动,在宣传发动、入户登记、调解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云梦、崇阳、随县等整体推进试点县,当地农业部门与妇联共同梳理确权工作中遇到的矛盾纠纷,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以会代训、编入当地《土地确权工作手册》等方式,指导试点村处理好妇女离婚、再婚、丧偶、出嫁等特殊问题。孝感市妇联则邀请经管局领导为全市基层妇联干部做培训,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引出农村土地承包的历史脉络、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和本次确权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据了解,为提高农村妇女对土地确权政策的知晓度,湖北省妇联特地印制了5000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手册》,在全省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六进”活动、“12·4”宪法宣传日、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妇联也在试点地区重点宣传、解释土地确权政策,提高农村妇女的知晓度,增强她们维护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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