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被生父强奸患精神分裂症讨生活费
花季少女被生父强奸患精神分裂症讨生活费
年仅13岁就被亲生父亲强奸,身心受到严重摧残。6年前,她将生父送进了监狱。2009年3月,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她又将父亲推上被告席,索要生活费和医疗费。
今年27岁的小雨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1995年,小雨被其生父贺某强奸。2003年4月,母亲
在庭审中,
被告贺某表示,其在服刑期间没有经济收入,出狱至今尚没有工作,一直靠每月400元的社会救济金维持生活,故原告要求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被告也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其愿意承担其中的一半。对原告以后的生活费,被告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承担。
法院认为,原告母亲与被告离婚后,原告随母亲共同生活。原告虽已成年,但其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故被告应当对原告承担相应的扶养责任。因被告目前暂无工作及收入,故酌情确定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250元,至原告康复止,给付时间从被告与原告母亲
据此,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贺某自2006年8月起至原告康复止,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250元;另,给付原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