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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恋爱1年后方知女友大6岁 欲索赔10万元

 发布时间:2011-03-03 15:35 浏览量:628

男子恋爱1年后方知女友大6 欲索赔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05:54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万雨)相恋一年多的情侣,当两人准备结婚时,男方才突然发现女友竟然比自己大6岁。去年相识时,原本已经33岁的她,却谎称自己只有27岁,这令男友感到自己是被欺骗了。昨日下午,他咨询律师,希望女友能赔偿10万元损失费。

家住石坪桥、今年28岁的陈伟,在某国驻重庆领事馆做文员工作,月薪3000多元。去年5月份参加一次网友聚会时,他和张红相识。“我当时算是一见钟情吧。”陈伟表示,张红自称27岁,在银行上班。感觉张红条件不错,陈伟便展开追求攻势,两人顺利走到一起。

今年8月份,陈伟第一次向张红提出登记结婚。“她答应了,但是到了登记那天,突然说身份证丢了。”陈伟回忆,他催着张红去补办身份证,却迟迟没有音信。直到前几天,张红约他吃饭,突然拿出身份证,才知道张红原来大自己6岁。

陈伟认为,张红和自己在一起1年多,迟迟没说真相,是故意隐瞒。另一方面,自己和张红交往过程中,不仅赔上了自己的感情,也花去了数万元钱,张红应该赔偿自己的花销以及精神损失费共10万元。

 “我并不是真的想隐瞒他。”张红称,自己当初只是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参加聚会。当时隐瞒真实年龄,只是怕别人笑话自己这么大了还没结婚。“我能理解他的感受,但是说到赔偿就不可能,因为这一年多,我并没有花他什么钱。”张红表示。

律师:女方不需赔偿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余明律师表示,耍朋友是一种双方自愿行为,不应该有赔偿精神损失费一说。而且在两人交往期间,张红也并未以两人的恋爱关系向陈伟索要钱财,造成陈伟金钱方面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张红并不需要赔偿损失费。(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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