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09-22 07:26:05
陈女士的起诉书。
■闹离婚丈夫抱走孩子 ■妻子上庭讨要哺乳权
妻子盯梢丈夫只为抢回幼子
中新浙江网9月22日电 “儿子出生还不到六个月,就被我丈夫强行抱走,他这么做就是为逼我离婚!大人之间的恩怨,为何要拿孩子当砝码?他凭什么要剥夺我的哺乳权?”想到嗷嗷待哺的儿子,36岁的陈女士就揪心地疼痛。昨天下午,她告诉记者说,为了索要对儿子的哺乳权,她将丈夫起诉到怀柔法院,并要求法院先予执行。同时,陈女士还向丈夫提出了两万元精神赔偿金。
妻子:丈夫为离婚“偷”走儿子
离异再婚的陈女士和丈夫贺某是通过网上聊天认识的。2007年9月,已有了身孕的陈女士和贺某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陈女士说,婚后没多久,丈夫就经常夜不归宿,偶尔回趟家也是早出晚归。“去年11月底,一个自称怀了孩子的年轻女人找上门来,还质问我是谁。”陈女士说,当时她就报了警。“丈夫当着警察的面说回家跟我好好过日子,可之后依然有家不回。”
今年3月,儿子出生了。丈夫一直借口说忙,没有来看孩子。“儿子快到两个月的时候,婆婆打电话说想见孙子,并表示贺某回心转意了。于是,我抱着儿子去了婆婆家。到家后,他们让我回去给孩子拿些衣服过来。我刚走没多久,他们就打电话说孩子丢了,不知谁趁我婆婆上厕所的时候把孩子抱走了。”面对警察,贺某承认是他抱走了儿子。
陈女士说,贺某在第二天就打来电话说: “要想见到儿子,你就痛快地和我去民政局离婚,否则你一辈子也别想见到儿子!”而她因咽不下这口气,坚决不同意离婚。
为了找到儿子,陈女士曾租车,不分白天黑夜地外出寻找,走遍了贺某的亲戚家,也没有打听到孩子的下落。平时,她还会盯丈夫的梢,租车跟着他的车,希望能发现孩子的线索。5月17日,陈女士终于发现孩子在丈夫的妹妹家里。趁人不注意,陈女士抱走了儿子。
今年7月,贺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陈女士提出离婚。此时,两人的儿子还不满4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孩子在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被法院驳回了离婚请求。
转折:儿子被丈夫再次抱走
无业的陈女士靠着母亲的资助独自抚养儿子,本来生活就比较拮据,加之每月要偿还3000余元的房贷,陈女士的经济也陷入了困境。不得已,她只好刊登广告卖房。
今年9月6日傍晚,两个年轻女子以看房为名敲开了陈女士的家门。陈女士没有想到,贺某随后也带着十来个人冲了进来,直奔孩子而去。孩子在大人的争夺下撕心裂肺地哭,陈女士不忍心,只好放了手。陈女士说,为了抢走儿子,贺某还将她母亲推倒在地,她的身上也受了淤伤。
进展:妻子起诉要求哺乳权
陈女士说,她因为思念儿子,很少进食,晚上也很难入睡,人消瘦了许多。每天白天,她坐着环城的公共汽车,到处寻找孩子的踪影。一天,她正巧在汽车上看到了丈夫的车,后打车跟着他回了婆婆家。看见婆婆抱着小孩的被子上了楼,她的眼泪刷地涌了出来。
这些天,陈女士每天都会从早到晚偷偷站在婆婆家楼下,生怕哪天他们又把儿子转移到别处。陈女士告诉记者说,国家提倡婴儿由母亲哺育,虽然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权,但抚养在哺乳期里的幼儿是母亲享有的特殊抚养权利,也更利于幼儿健康成长。“孩子应该马上回到母亲身边,而我本身也奶胀难忍,希望法院能裁定先予执行。”
丈夫:否认因婚外恋而离婚
“我的孩子我抱走,能算抢吗?她自己都没法生存,怎么养孩子啊?”贺先生从电话里传出的声音透着愤怒。他说,因为妻子不让他看孩子,所以他才抱走了孩子。“我们结婚比火箭还快,结婚前就发现两人不合适。”贺先生否认自己因婚外恋而有了离婚念头。他说,自己曾提出过离婚后如果孩子跟陈女士,自己会出抚养费用。如果在自己身边,他不让陈女士出一分钱,可陈女士就是不同意离婚。对于贺某的说法,陈女士表示,她有证据表明丈夫的出轨行为。晨报记者 颜斐/文徐晶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