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妇女维权“三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福建省妇联探索参与社会管理新路子 发布时间:2013-09-04 10:21 浏览量:541http://www.china-woman.com/rp/main?fid=open&fun=show_news&from=view&nid=98319&ctype=3日期:2013-09-03 中国妇女报 莆田市妇联领导亲自当信访代理员参与调解 2011年以来,福建省各级妇联全面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妇女议事制、妇女互助制(以下简称“三制”),不仅积极引导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也提升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能力,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服务妇女发展的有益载体。9月2日,福建省妇联副主席王秋梅向记者介绍了近日召开的福建省妇女维权“三制”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情况。 她告诉记者,“全省累计成立妇女议事会1.3万个,妇女互助组1.7万个,今年上半年信访代理/协理案件1.1万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妇女信访代理制:妇联干部代跑腿反映问题 取得上访群众的信任,由妇联信访代理员代替信访群众跑腿反映问题,减少妇女群众无序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是解决群众上访找不到门、访不到人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也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最佳途径。 在莆田市妇联,记者采访到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黄某(女)与吴某(男)于3年前登记结婚。然而,婚后吴某经常赌博夜不归宿,结婚才一个月,黄某便搬回娘家居住,经济生活各自独立。但吴某恶习不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黄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期间,债权人吴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偿还吴某单方所借的21万元借款,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黄某与吴某共同偿还。与此同时,黄某再次收到法院传票,通知她参加吴某另一起债务纠纷案件。黄某除了要面对失败的婚姻之外,还要偿还不断产生的巨额债务。 莆田市妇联副主席陈念禧了解黄某情况后,耐心疏导,阐明法律,解开上访者的心结,并决定亲自代理这起信访案件。黄某看到妇联干部为她的事情如此操心,便主动提出与妇联签订离婚诉讼、债权债务纠纷3份《信访代理协议书》,并保证在妇联代理期间不到各政府部门上访。 案件受理后,信访代理员先着手代理离婚诉讼,在确认黄某与吴某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希望法院判决双方离婚。2012年3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紧接着,信访代理员引导当事人向莆田市中院就夫妻共同债务提起上诉。在案件二审期间,信访代理员一边让黄某提出借款笔迹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指导她收集吴某赌债的证据,一边与市中院协调,说明吴某的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经过信访代理员多次奔波,市中院终审认定借款为吴某个人债务,由吴某单方偿还。拿到判决书时,黄某喜极而泣,“没想到市妇联领导亲自代理我的案件,不仅解决了离婚问题,还帮我讨回了债务公道。” “莆田市妇联‘妇女信访代理制’的倾情接待环节、专业代理环节、心理疏导环节都在这个案例上得到了体现。”福建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袁素玲认为,妇女信访代理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社会隐患,化解信访问题,实现了信访接待、普法宣传、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的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当事人的信访需求,促进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妇女互助制:生产生活互帮互助 三明市建宁县里心镇上黎村地处闽赣交界的大山深处,素有“由赣入闽第一村”之称。走进这个小山村,村容村貌整洁,道路宽阔,新房遍布。这和留守妇女组织起来的妇女互助制分不开。上黎村妇代会主任杨建英告诉记者,所谓妇女互助制,是指根据妇女和村民生产生活需求,按照自愿原则,成立互助小组,每组吸纳若干名志趣相投的妇女参加,并从中推选一名热心能干、文化素养高的妇女担任组长,负责协调组内事务。妇女互助制把志愿服务和相互服务结合在一起,使妇女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共同受惠。 杂交水稻制种是上黎村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水稻种子价格一路上扬,不少农户打起了小“九九”:与种子公司少签订单,实际上多种植,订单外的部分卖给别人,往往价格比订单价更高。不料,去年种子滞销,经纪人只按订单数量收购种子,这样一来,仅邱家排村民小组就积压了几万公斤的稻种。着急上火的制种姐妹们找到了村里的互助组,希望能帮助解决。 互助组姐妹们想尽办法寻找信息,终于得知一位经纪人在江西下订单制种,但收到的种子不够订单数,就这样通过信息沟通,农户积压的种子全卖掉了。趁着大家激情犹在,几个姐妹坐下来一合计,认为村里的男劳动力外出的不少,家里留下的女劳力及一些经济较困难的家庭需要更全面帮助,于是互助组集资买好了部分化肥、农药、种子等,提供给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待到他们把制出的种子卖了后再收回,同时还为需要劳动力的家庭调配劳动力。 “这些只是我们互助组开展互助帮扶的一个‘缩影’。”杨建英自豪地表示,上黎村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互助组,根据各村民小组的种植结构,互助组也各有侧重。只要打个招呼,附近的小组都来帮忙,虽然没有太多的男劳力在家,但是在互助中不误时、不误工,互惠互利,真正地撑起了“半边天”。 妇女议事制:引导妇女向“参与者”转变 “今年雨水充足,温度适宜,蜜柚长势喜人,估计将超过去年产量,这个月就可以上市了,已经有客商上门商谈收购蜜柚的事情啦。” 中秋临近,久负盛名的应节水果——平和蜜柚即将登陆水果市场。喜上眉梢的漳州市平和县芦溪镇树林村村民喜滋滋地告诉记者:“村里的妇女议事制度功不可没啊!” 村民所说的妇女议事制是由福建省妇联在全省推广的,主要是动员组织妇女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引导妇女参与基层群众性、社会性和公共性事务、群体性突出矛盾和突发事件等的讨论、咨询、协商、建议和监督,促进妇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充分发挥女性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作用 树林村妇女议事会通过妇女议事制研讨决定,采取依托全县社会教育资源和培训针对方式,开展蜜柚种植等培训班;发挥蜜柚网上致富女能手的作用,建立网上培训点和信息传递站;发挥蜜柚龙头项目带头人的作用,全面推广蜜柚“订单式”培训模式;邀请县级巾帼农业专家团,针对蜜柚等种植项目需要,不定期送科技下乡。 树林村妇女议事会鼓励村里那些有能力、懂经营、会管理的妇女典型,不断扩大再生产,建立产、加、销一体的龙头企业,发挥好妇女龙头企业的集群效应。村妇女议事组织还发动全村妇女按照产业建立各种横向妇女组织,推广“妇代会+协会+研究会”模式,强化服务、指导和扶持,通过妇代会抓村蜜柚协会带农户,实现该村妇女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对接,引导更多的妇女参加到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中来。 如今,树林村妇女议事点共有25名妇女代表,主要由现任及退休女村干部、文体团队骨干、蜜柚种植能手、村医生等与村民有密切联系的妇女组成。她们围绕涉及群众文化、新农村建设、贫困妇女儿童帮扶等村民关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妇女集中议事会,成功引导妇女从“围观者”向“参与者”转变。 “现如今,妇女维权‘三制’的推广,已成为党委、政府解决农村问题最有效的‘减压阀’。”漳州市妇联主席洪颐告诉记者。(本报记者 吴军华) 发布时间: 2013-09-03上一篇下一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