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发现:离异夫妻探望子女权难落实
2011年12月14日 07:29:52
来源: 人民日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发现
离异夫妻探望子女权难落实
刑事案件超20%未成年被告人来自“问题家庭”
自2006年12月成立少年庭以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700余件,因子女监护、抚养、探望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占全部民事案件近三成。该院调研报告显示,涉未成年人纠纷中,离异夫妻探望子女权难以落实问题突出。
调研报告指出,2001年颁布实施的新婚姻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从而在法律层面肯定了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与子女正常接触交流的权利,也为人民法院处理探望权纠纷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截至今年12月,二中院少年庭共审理探望权纠纷二审案件61件,法官在审理案件发现,法律规定的探望权利由于缺乏相应有力度的制度保障,导致当事人此项权利难以实现。
据了解,由于探望权案件具有其特殊性,探望直接针对的对象是未成年子女,而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措施如查封、冻结或替代履行等,都无法适用于探望权案件的强制执行中。此外,一旦对拒不履行判决一方动用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势必对未成年人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执行法院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大多不采用类似强制措施。
调研报告还指出,该院少年庭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超过20%的未成年被告人都来自“问题家庭”。在这些家庭中,如果双方因为抚养权或抚养费等问题长期争执,将会使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二次伤害或多次伤害,加重未成年人心理负担,诱发其不当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法官建议,要树立婚姻家庭生活的法制观,尤其是行为明显失偏的父母,要提高个人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同时,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网格化”保护网络,尤其是对生活在“问题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要建立对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保障他们的权利不被侵害。(白龙 胡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