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情侣闹分手 依我国法律判非婚生孩子跟母亲
作者: 严剑漪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7-04-29 11:16:22
由于受不了比自己大15岁的同居男友汤姆(化名)的毒打,伤心的比利时女子安吉丽亚(化名)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刚满一岁的儿子随自己共同生活。记者今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依据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这对情侣的孩子随母亲安吉丽亚共同生活。
异国情侣一见钟情
今年26岁的安吉丽亚精通英文、法文及中文,拥有硕士学位,来到上海的她凭着自己的才干很快在上海某进修学院找到了工作,有着一份较高的薪俸。2004年,安吉丽亚遇见了自己的“梦中情人”——来自美国的汤姆,汤姆曾任职于上海某商业学校,滔滔不绝的口才和成熟男人的魅力很快让安吉丽亚坠入了爱河。恋爱中的安吉丽亚很快怀孕了,2005年12月,她与汤姆共同租赁了房屋开始同居。翌年2月,“爱情的结晶”诞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儿子来到了安吉丽亚和汤姆的身边。
拳打脚踢“逃”出家门
然而让安吉丽亚始料未及的是,自从与男友同居后,汤姆常常会为一些小事与她争吵。孩子出生两个月后的一天,汤姆在争吵中动手打了她,安吉丽亚难过得带着儿子住到了朋友家。2006年7月,因汤姆表示忏悔,安吉丽亚和儿子又搬回了同居处,但汤姆很快又故态复萌。今年1月2日,汤姆将安吉丽亚打得右手拇指骨折,伤心欲绝的安吉丽亚只身逃出家门。三天后,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判决非婚生子随母生活
很快,汤姆收到了法院传票。在法院,汤姆当庭表示悔过,希望安吉丽亚原谅,心软的安吉丽亚再次相信了汤姆的话。但很快又再次被打,这次,安吉丽亚选择了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安吉丽亚和汤姆作为孩子的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考虑到汤姆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屡次对安进行殴打,显然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而孩子出生以来,主要由安在照料,安不仅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且收入较为稳定,孩子刚满周岁更需要母亲的照料与爱护,法院遂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保障孩子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随母亲共同生活。
法官析法:为什么外国人扶养纠纷要适用中国法律?
承办法官李莉表示,虽然本案的汤姆和安吉丽亚都是外国公民,但两人的经常居住地均为我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故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两人的孩子出生在上海,且父母也长期居住在上海,所以最后本案适用了中国法律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