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网夫妻的离婚战争
赶集网创始人杨浩然与前妻王宏艳,正陷入婚姻财产处置的诉讼胶着。
王宏艳律师赵正元透露,杨浩然是在
“1995年,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原告为实现出国目的,在原被告均未到场的情况下,到非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安徽长丰县夏店乡,为双方出具了结婚证。”赵正元向记者一字一句的读出了杨浩然起诉书的理由。
“就在诉讼相关的几年,赶集网先后融资两次,分别为2000万美元和6000万美元。”赵正元透露,而杨浩然已近1年半,未向王宏艳支付孩子的赡养费,更没有任何财产分割。
王、杨二人,相识于微时。
2007年,王宏艳带着孩子返回国内,杨浩然继续居住在美国。因婚姻出现问题,二人开始分居。
2008年,二人在美国加州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当年被判决离婚。
赵正元透露,杨浩然的起诉书称:“原告认为,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领证,但两人都未在,所以申请婚姻关系无效。”
“两人在一起十多年,孩子都三四岁了,就算事实婚姻也符合了,怎能说婚姻关系无效?”赵正元质疑。
创始人离婚诉讼的背后,是赶集网的上市进程。
事实上,杨浩然并不是主动提起婚姻诉讼的一方。
早在2010年5月,王宏艳就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出诉讼,主张“杨浩然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无效”。
赵正元透露,赶集网运营公司注册在北京市海淀区,全称“北京鑫秀伟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鑫秀伟烨)。
据赵正元调查,鑫秀伟烨注册于2007年,注册资金不到1000万元。
该公司注册时均为自然人股东,杨浩然与其兄弟杨浩涌分别持股50%。2008、2009年间,杨浩然将自己的上述股权转让给杨浩涌,在赵正元看来,此举是为了规避婚姻财产分割。
因此2010年5月,王宏艳委托赵正元提出了上述诉讼。
因鑫秀伟烨注册地在北京海淀区,王宏艳在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起诉。
不过,仅开庭一次后,杨浩然就向北京西城区法院申请“婚姻关系无效”,王宏艳的起诉被中止。
“因为杨浩然恶意转移婚内财产,又拒不支付孩子的赡养费,现在王宏艳经济情况很困难,连律师费用也没有办法解决,我现在都是友情帮忙。”赵正元称。
赵正元称,据他与王宏艳的调查,赶集网近年先后两次融资筹集的资金,均投入赶集网的海外注册公司。“赶集网可能要以红筹模式,赴海外上市。现在杨浩然将内资公司股权全部转给他哥哥,转移婚内财产,就是为海外上市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