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诉讼离婚

男子44万存款“蒸发”诉银行其妻出庭称代取款

 发布时间:2011-03-08 08:57 浏览量:344

    男子44万存款“蒸发”诉银行其妻出庭称代取款

京华时报

妻子提出离婚,先生在清点财产时发现其在光大银行的44万元存款“蒸发”。认为银行未尽保管之责,先生将光大银行告上法庭。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先生说,他和妻子在2005年结婚,200712月,在光大银行就职的妻子提出离婚。当他整理财产时,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44万元不翼而飞。经过查询,先生发现20059月间,存款被分多次取走,每次均不超5万元。

先生说,他感到很意外,自己从未办理取款,显然是有人利用银行“小于5万元的取款不需进行身份验证”的漏洞,冒充他的签字取款。因认为光大银行未尽到保证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他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被冒领的存款44万元及利息。

在法庭上,光大银行辩称,存款是由先生的妻子女士支取,这属于他们夫妻之间正常的财产处置,与银行无关。银行解释,按照央行下发的通知,取款5万元以上才需验证取款人身份,取款低于5万元,持有银行卡和密码就可操作,银行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

“钱是我取的,确实与光大银行无关”,先生的妻子女士出庭为银行作证。女士称,先生说他急需用钱,将卡交给她代取并告知密码,取完钱后,她已把现金、卡交给了先生。据了解,两人目前并未办成离婚。

先生当场否认妻子的说法,“我什么时候让你取了,我告诉你密码了吗,你给我钱了吗……”先生一连串地发问,并指责妻子证言作假。

先生说,银行卡一直放在自己办公室,没有交给妻子,密码也没告诉她。先生提出因妻子是光大银行存取款柜台职员,她有可能利用这种特殊身份将钱冒取,并不是正常的取款途径,对此银行也应负责。

法院未当庭宣判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