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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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资讯:"问题公证"致千万遗产旁落? 当事人:复查5年未回复

 发布时间:2014-12-29 17:14 浏览量: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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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9日  公证人

黄小芳展示的1980年广州市越秀区房产局开具的,由她母亲等三人继承该房子的证明

旅美台山华侨千万遗产争夺案仍未平息,败诉的当事人称申请复查公证五年未得回复

旅美台山籍华侨上世纪在广州繁华地段留下房产,其去世后围绕着这栋房子带来的2400万元拆迁款引发一桩遗产争夺(本报1112日曾报道)。两次法院判决未能将这场争夺平息。声称自己才是遗产合法继承人的黄小芳声称,广州市公证处长达五年未理会她的申请复查才导致自己两次败诉。记者为此多方联系广州市公证处及其上级单位广州市司法局却未得到回复。

公证有错?2400万遗产归了侄孙?

据自称是马上贺外孙女的黄小芳介绍,其外公马上贺1933年在广州修建了一栋四层小洋楼后不久就返回美国跟家人一起生活,致使该房子一直无人居住。1962年,马上贺在国内的侄子马锡深从新疆返回广州,马上贺听说他居无定所遂将这栋四层楼高的楼房给他住,并让他帮忙管理和收取租金(房子太大,出租了三层楼)。后来,马上贺夫妇相继离世,其子女也生活在遥远的美国,这栋房子随后被马锡深的后人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并于2011年被拆迁,该后人获得24021494.6元的拆迁款。

广州市越秀区公证处于20001017日所做的《继承证明书》上写明:马上贺夫妇生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马锡深是马上贺唯一的子女,因此其去世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应由他一个人继承。但鉴于其19705月已经去世,因此继承份额应由其妻子及其两个儿子共同继承。据悉,这份《继承证明书》是建立在20007月由台山市四九镇政府以及四九镇五四村委会在20007月共同出具的一份证明的基础上的,该证明上明确了马上贺婚后共生养了一个儿子马锡深的说法,而且分别加盖了村镇两级部门的公章。

不过,这份公证却遭到了马上贺外孙女黄小芳的强烈质疑,她手中的另一份证明显示,马上贺共生育三子女,分别是马新英、马锡尧和马惠霞(又名马新好),黄小芳是马惠霞的女儿,同时该证明上还写着马锡深是马上贺兄弟马上贤的儿子。这份证明同样来自于台山当地政府。证明后面还特别声明称:如之前的证明与本证明不符,以本证明的内容为准。该证明的落款日期为200010月,后面同样加盖了多政府部门的公章。

能否撤销?据称五年未得回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开庭审理了这起财产争夺案,在715日下达的判决书显示:综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分析,原告证明其为马上贺的直系亲属,两被告仅是马上贺的堂侄孙,并非马上贺直系亲属的证据力度大于两被告证明其是证据的证明力。但广州市越秀区公证处做出的(2000)字第3913号《继承权证明书》确定马上贺、伍秀贞夫妇所有的位于越秀区西湖路房子由两被告共同继承,该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故在公证书未被撤销前,法院不支持黄小芳的诉讼请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也再次驳回了原告黄小芳的上诉。

既然公证书有问题,为什么黄小芳不向广州市证处申请对被告人手上持有的公证证明进行复查呢?对此,黄小芳显得很气愤,直言就是广州市公证处不理会她的申请复查才导致自己两次败诉。黄小芳称,早在20096月她就去到已经合并的广州市公证处申请要求撤销之前给马锡深后人所做的公证,但时至今日广州市公证处都没有对她做任何回复。“我前后写了6次申请书去广州市公证处,对方一直不回复,打电话去问要么是说领导在开会出差等等理由一大堆”。黄小芳质疑,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复查,做出复查处理决定并发给申请人。“现在六十多个三十日过去了,公证处对之前的公证不但不撤销,连个回复都没有。旁边人都知道中间肯定有问题。”

黄小芳老人告诉记者,近些年,由于她经常打电话催促广州市公证处处理进展,其间对方曾派了一名工作人员去到她在开平的家中搜集相关证据,也发函去了她在国外的表兄表弟处求证,但就是不做任何表态。她担心自己有一天去世后这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本月上旬,记者按照黄小芳老人提供的广州市公证处相关负责办理这起案子的负责人联系求证,但对方要记者找其上级单位广州市司法局,记者找到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对方却又要求找办公室。记者本月多次拨打司法局办公室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被告回应: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记者发现,这笔房产的争夺,2400万元的拆迁款仅仅只是一部分。据黄小芳老人自述,这栋原位于越秀区西湖路41号的四层小洋楼,从1967年—1980年政府代收租金结束(这笔钱被她母亲三兄妹1980从美国返回广州拿走)后,租金一直都是马锡深的后人在收取,从1980年到2011年被拆迁31年间的租金数字都有上千万。

“越秀区西湖路41号是广州市中心的中心,三层一起出租一个月的租金少说有5万元,光30年算下来就是1800万元。”,因此黄小芳认为,如果自己不申请推翻之前的公证,这笔租金也顺理成章进了马锡深后人的腰包。

黄小芳称,鉴于近些年她母亲以及舅舅、姨妈等上一辈人先后过世,后一辈人中就她一个人在国内,同时她在国外的表弟表妹们也委托她来管理这套房子,所以她必须要从马锡深后人的手中收回这笔拆迁款以及相关租金。

针对黄小芳的说法,本报记者1224日电话联系上马锡深的后人马某某,对于黄小芳质疑的其父亲马锡深并非马上贺亲生儿子的说法,其没有做正面回应,只是说黄小芳所说的一切全是在造谣。“我知道她前些年在不断写信投诉,那又怎么样,她说了不算,我说了不算,一切以法院的判决为准。”说完这句后,他就挂断了电话。

(资料来源:羊城晚报:图片来源:百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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