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诉讼离婚

离异夫妻争手机“吉祥号”

 发布时间:2011-03-07 16:10 浏览量:451

 离异夫妻争手机“吉祥号”

此前双方曾分割轿车、宠物等只有此号没作约定持卡男方讨使用权被驳

法制晚报20090710

本报讯(记者洪雪通讯员乔学慧)为争尾号“8888”的手机号码,离婚两年后的闫先生将前妻告上法庭。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闫先生的诉讼请求。
闫先生和万女士于20074月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据了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万女士的身份证申领了一个尾号为“8888”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双方都曾使用过。闫先生和万女士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对房屋、投资款、轿车、宠物等共同财产作了分割,但未对手机号码的归属作约定。该手机号的SIM卡一直保管在闫先生处。今年412日,女士持其身份证到移动公司营业厅重新办理了该手机号的SIM卡。闫先生所持该手机卡因此失效不能使用。于是,闫先生将前妻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该手机号归自己所有。
庭审中女士辩称,离婚时双方未对该手机号进行分割,离婚后自己用身份证重新办理了该号码的新卡,并一直使用。该手机号是自己的个人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手机号码的使用权人以及该号码产生的费用均为与身份证相对应的人。闫先生是否使用过该手机号码并不影响其权属的确定。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闫先生的诉讼请求。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