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融情理于家“法”
2014年11月3日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琪霖
“叮铃铃……”随着清脆的闹铃声,新的一天开始了。
8:35 A.M.
到单位习惯性地查阅开庭排期表,发觉当日上、下午均为离婚案件。一想到离婚案件的繁琐,我暗叹了口气,看样子今天有场“硬仗”要打。
8:55 A.M.
桌边的电话响起,“李法官,我要跟你反应情况,你下来一下。”
电话那头的当事人叫小陈,这是她第二次被诉离婚。对于该案,我认为最好能够调解处理,但目前还差一个契机。
“女方因男方要跟她离婚变得有些异常,听说有抑郁症,你们处理起来可要小心哪!”社区工作者的忠告突然在我脑海中回响。
深吸口气,我蹭蹭地下了楼。
9:39 A.M.
四十多分钟过去,她依然在不停地诉说。书记员来电,提醒我上午的庭就要开始了。谈话的最后,我告诉她:“做不成夫妻仍是孩子爸妈,何不平心静气解决问题。”她眼中噙着泪水,若有所思。
11:27 A.M.
上午的离婚案件终于开完了。双方父母庭前、庭后互相攻击谩骂,而当事小夫妻二人则是一声不吭。鉴于庭上出现的新情况,我整理了下思路,打算安排时间到婚姻登记处进行调查。
12:30 A.M.
匆匆吃过饭,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来电的居然是小陈的丈夫。我感觉时机来了,便告知其下午4:30来院调解。直觉告诉我,今天的调解至关重要。
2:00 P.M.
下午的庭审即将开始,一进门,我不由得一惊,一个小法庭被当事双方的亲戚撑得满满当当。
审理中,女方几度无视我的提问,只顾讲述与原告的种种感情经历。在其絮絮的陈述中,我总算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理清。由于双方财产较多,在双方提交调查对方财产的书面申请后,我宣布休庭,赶去下一场调解。
4:40 P.M.
小陈已经在调解室外等待,愁容满面;其丈夫则在隔壁吸烟室吞云吐雾,眉头紧锁。其后,我与他们进行了陈恳的交谈。对小陈,我示以同情,但也批责她固执;对其丈夫,我斥其背叛,但也告诫其要负责。最终,男方同意多补偿女方,并同意儿子由母亲抚养。然而起草调解协议期间,小陈却再次失控,斥责男方不忠,其丈夫一怒之下欲将之前的调解工作全部推翻。
此时,我立刻让小陈到庭外等候,继而与其丈夫展开了单独交流。我告诉他应该多理解自己妻子的处境,小陈至今仍然不能平静面对分别,正是因为她对丈夫、对婚姻的在乎,虽然最终两人无缘继续做夫妻,但也应该顾念之前的情分。他转过头,眼角有些湿。最后,他们终于平静了下来,并分别在调解协议上签上了名字。
经历了一整天的离婚案件,我感到怅然。两个相爱的人能够走到一起,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然而却少有人知道,在离婚面前,原本相爱的两人会变成怎样陌生的模样。作为一名法官,能够多做调解工作,让当事人少受伤害,是我们的应尽的责任。(作者简介:李琪霖,南长区法院法官助理,1984年8月生,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