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突发精神病新郎欲离婚法院不支持
新娘突发精神病新郎欲离婚法院不支持
青年报李鸿光
领完结婚证后,新郎晓傅(化名)与新娘子娟娟(化名)开始兴致勃勃地筹备婚礼,然而,就在新婚大礼进行最后冲刺阶段,娟娟却突发精神疾病,面对如此尴尬窘境,晓傅以娟娟婚前隐瞒了该病史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静安法院作出了不予支持的一审判决。
晓傅和娟娟相识于2006年5月,半年后,两人开始了恋情并很快同居了。由于采用避孕措施不慎,娟娟曾在2007年11月和2008年2月间两次实施了人工流产,但她都隐瞒了家人。
2008年5月中旬,娟娟和晓傅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选定了
“昨晚零点时分,她洗完澡以后不穿衣服,在客厅里大口大口喝酱油,”晓傅向岳父母描述了妻子昨晚“匪夷所思”的行为。晓傅的婆婆和亲朋也表示,娟娟行为异样,胡言乱语,平日胃口很小的她一连吃了3碗饭。
面对这样的情况,娟娟父母也大吃一惊,他们没想到,新婚大礼就在眼前,女儿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而进一步向女儿询问才得知,此前,娟娟竟在四个月内为晓傅两次堕胎。
冷静下来后,两位老人还是希望尽可能快点将娟娟治好,让小夫妻健健康康共同生活,但是,事态发展远非他们所想象。晓傅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并怀疑娟娟在婚前就有精神病史,只不过向他隐瞒了而已。2008年12月,晓傅一纸诉状递到静安法院,以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又发现娟娟的精神疾病为由要求离婚。
对此,娟娟家人激烈反驳。在法庭辩论中,娟娟的诉讼代理人表示,娟娟的发病完全是两次人流间隔时间太短,没有得到好好休息,身体虚弱且精神压力太大诱发。此外,娟娟所患的是一种突发性、短暂性的轻度可治愈的“精神分裂症”,发病期短,只是一时间精神恍惚错乱,目前病情稳定。而对于晓傅和家人一直坚持认定的“娟娟是否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一事,娟娟的代理人认为,对方这一说法没有证据支持。
作为原告的晓傅则坚持认为,娟娟患上精神疾病,应当视为感情破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对晓傅离婚之诉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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