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丈夫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而且写了保证书以后还是违反,市民王女士近日到李沧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对此,丈夫称自己是为了公司业务,身不由己,不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感情尚未破裂,有望重归于好,判决不允许两人离婚。
今年39岁的王女士和丈夫同岁,1995年两人登记结婚,3年后有了一个聪明健康的儿子。如今,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生活原本挺幸福。可是,王女士近来发现丈夫“应酬”很多,经常去娱乐场所,这让王女士受不了,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月26日,李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王女士表示提出离婚的主要理由就是认为丈夫有外遇,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他曾经给自己写过保证书,但还是违反。王女士的丈夫则诉苦说,自己是公司经理,为了公司业务和朋友往来,不去娱乐场所不现实,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两人婚后生活多年,夫妻关系稳定,王女士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要求离婚,其丈夫不同意离婚,说明夫妻感情还没有彻底破裂,希望双方今后互谅互让,加强沟通,遂判决两人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