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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法院:儿找大龄女友被父轰出家门 法院宣判可暂住1年

 发布时间:2011-03-03 17:08 浏览量:589

北京海淀区法院:儿找大龄女友被父轰出家门 法院宣判可暂住1

http://www.qianlong.com/2008-12-05 13:34:24千龙网

北京晚报讯(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马红梅)25岁的小志(化名)因与40多岁的女友交往遭到父亲反对,而被父亲赶出家门,为此小志将父亲告上法院。记者125日上午获悉,海淀法院日前经审理判决小志可以在父家暂时居住一年。宣判后法官表示,小志维护爱情前应先学会独立。

20072月,25岁的小志带40多岁的女友回家同居,因此气坏了父亲。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小志与这个女人来往,可小志就是铁了心和她在一起。一气之下,父亲叫来亲朋好友把小志及其女友轰出了家门。为此,小志将父亲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享有房屋的居住权、使用权。法庭上,小志的父亲表示,小志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不同意儿子在此居住。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小志现无其他住房,因此小志的父亲应对小志给予适当的住房帮助。最后,法院判决小志在一年内暂时居住在父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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