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诉讼离婚

这场离婚官司法院“破例”判决一次性付抚养费12万元

 发布时间:2013-11-17 21:26 浏览量:522

http://news.163.com/13/1114/07/9DKHHS2B00014AED.html
2013-11-14 07:36:00 来源: 《重庆晚报》(重庆)

重庆晚报讯 有孩子的家庭分解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但在近日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的一起抚养费案中,由于父亲是厨师,收入较高且工作不稳定,法院“破例”判父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2万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重庆晚报记者昨日从市一中院了解到,今年31岁的小军是一名厨师,与小萍原本是初中同学。2004年5月,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开始同居,2008年8月在巴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时常因琐事发生争吵。

2011年3月,女儿琳琳诞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些许欣喜。

但是,这并不能彻底改变这个家,小军和小萍仍然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甚至抓扯。

2011年10月,忍无可忍的小萍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房屋并抚养女儿,同时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5万元。

小军同意离婚,但要求自己抚养孩子。

法院一审准许两人离婚,并判令琳琳由小萍抚养。至于抚养费,法院考虑到小军工作不固定,且能从婚姻共同财产中分得近15万元等因素,支持了小萍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12万元抚养费的请求。

小军不服,上诉到市一中院。近日,市一中院维持原判。

为何判决一次性付费?

市一中院的办案法官称,孩子的抚养费往往是离婚争议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很多夫妻离婚时,往往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可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追索抚养费纠纷,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

但是,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法院要看支付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态度。一般来讲,如果支付方不接受,法院判令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在本案中,小军是厨师,自述月收入7500元,但工作不固定,一般一两年就要换地方,若每月给付抚养费,将难以保障孩子的权利。况且一次性拿出12万元,并非要求小军支付现金,而是从其应分得的夫妻共有房屋分割后近15万元的补偿款中予以抵扣。

因此,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既保障了女方及孩子的权利,又不会影响小军的生活

(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新闻延伸

抚养费

三种方式怎么选

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案例研究的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天强介绍,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三种: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以物折抵。选哪种方式,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原则上是定期给付。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这种情况比较符合大多数人的情况。

一次性给付,适用支付抚养费一方工作调动频繁、收入较高的情况。

以物折抵,适用于支付方下落不明的情况。

一次性给付

费用咋计算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的期限,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计算方式即:总数=按月或年的抚养费数额×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时间。

这种给付方式,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理由:一是怕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挪用或者挥霍,二是子女成长过程中实际情况会发生变化,三是有可能造成支付方生活困难。

需要强调的是,抚养费一般承担至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一次性给钱

情况有变咋办

九龙坡区法院的办案法官介绍,这种情况下抚养费可合理发生变更。

目前基层法院收到的抚养费变更有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一方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抚养费的,可请求减少给付。

择校费旅游

不属抚养费

重庆竞豪律师事务所李帅律师称,《婚姻法》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纠纷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孩子送到私立学校、贵族学校,一次性要交5万、10万元,多出来的这部分费用,或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这笔钱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送孩子就读这类学校未经对方同意,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

李帅律师强调: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如子女要买电脑手机等、要外出旅游等,由于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抚养费是月收入的

20%-30%

贺天强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对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费。因此,一些人就认为抚养费应当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月收入的20%-30%给付,如果月收入万元,则支付2000~3000元的抚养费。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在法院实际审理类似抚养费案时,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比如目前在北京市,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1000元左右,如果非直接抚养方的月工资一万元,每月就要支付2000-3000元抚养费,显然不妥。抚养费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数额还要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需要。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作者:唐中明

netease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