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用问题借人名义买房 离婚分割财产遇阻
发布时间:2013-10-25 09:04 浏览量:15844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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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日报 2013年10月24日 10:17
因丈夫无法贷款,金坛女子李某借丈夫姐姐的名义买房,结果离婚时,想要回房子份额成了难题。幸亏法官火眼金睛,一番追问中确认了真正的房主。昨天,金坛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请求,确认房子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2010年,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不久,小两口筹划买房,可因王某信用记录不好,无法办理按揭。无可奈何之际,王某的大姐站出来,愿意“出借”自己和丈夫的名义给弟弟、弟媳买房。难题解决,小两口首付10万元,贷款30多万元拿下了房子.
甜蜜的日子没多久就出现裂痕。因性格不合,夫妻俩猜疑不断。期间,李某提出要把房子过户到夫妻俩名下,丈夫一直推诿。去年底,两人协议离婚。
离婚后,李某要求分割房产,找到王某,王某称房子在姐姐名下,无法分割;找到王某的姐姐,对方称房子是自己的,只是借给他们住住,她无权来分。无奈,李某只得起诉。
诉讼中,王某及王某的姐姐、姐夫坚持自己的说法,而他们拿出的购房合同、房产证上,的确都是王某姐姐、姐夫的名字。
承办法官仔细调查,在庭审中,法官询问王某的姐夫买房、贷款的过程,其一直支支吾吾,再问诉争房屋的位置,其称“只知道在18栋,具体哪户不清楚。”“自家”的房屋竟不知是哪户,明显不合常理。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房的首付款、贷款绝大部分由王某夫妻及王某的父母支付,房屋所有手续也均由王某办理,购房后也一直由王某、李某居住。
经综合考量,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