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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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女子为能与老相好续前缘 谎称家暴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3-10-07 15:32 浏览量:703

http://365jia.cn/news/2013-09-30/01A7D0B9F59014C6.html
来源:六安网 发表日期:2013-9-30 10:34
 
核心提示:金某与张某(男)经人介绍相识,未充分了解便草率结婚。金某在结婚之前,已有相好对象王某。在得知王某与其女友分手后,金某便主动与王某联系并保持着不当的关系。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金某捏造事实,谎称遭到张某的家暴。

迫于父母逼婚的压力,已是而立之年的金某(女)使出先与别人结婚而后离婚的损招,玩起了“缓兵之计”,这一切都是为了她的老相好。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就发生在2013年9月15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中。

据了解,金某与张某(男)系经人介绍相识,未充分了解便草率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脾气不合,常遭到张某的家庭暴力,导致双方分居生活,夫妻感情破裂。张某辩称从未打骂金某,金某在外另有新欢,才导致双方关系的恶化,张某同意离婚。

经过原、被告双方的对质,终于揭开了事情的真相。金某在结婚之前,已有相好对象王某。此时已三十岁的金某,为了逃避父母的催婚及亲友异样的眼光,不得已与张某结婚。在得知王某与其女友分手后,金某便主动与王某联系并保持着不当的关系。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才捏造事实,谎称遭到张某的家暴。

最后案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由原告返还被告结婚时的彩礼,并赔偿被告二万元的经济损失。

原标题:为能离婚 谎称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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