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后连买奢侈品 丈夫不堪奢华生活离婚胜诉
发布时间:2011-03-03 14:43 浏览量:750
妻子婚后连买奢侈品 丈夫不堪奢华生活离婚胜诉
2008-03-30 15:07 来源:京华时报
吴女士婚后不顾家庭经济状况,拼命购买貂皮、钻戒等奢侈品。其丈夫李先生不堪忍受,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平分奢侈品。近日,平谷法院判决支持了李先生的诉求。
夫妻二人的感情因此受到影响。李先生认为首先应当保证购买必需的生活用品,而衣物、首饰只要够用就好,于是多次劝妻子不要浪费。但吴女士并不听从丈夫的意见,反而于2008年年初,花费近万元的存款购买了一枚钻戒。
至此,李先生忍无可忍,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婚后吴女士购买的钻戒等奢侈品。
庭审中,吴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认为衣物和首饰是她自己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不同意分给李先生。
平谷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女士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价值较大的个人生活用品如钻戒等,虽然她一个人专用,但应该认定为夫妻共有,因此判决二人离婚,并平分这些奢侈品。【责任编辑:曹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