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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N解读:纳川股份董事长离婚 前妻分走一半股份

 发布时间:2013-08-29 11:37 浏览量: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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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N解读:纳川股份董事长离婚 前妻分走一半股份

2013年08月28日21:4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上市才两年多的纳川股份(300198,股吧)(300198)因董事长离婚股权将发生较大变动。据8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现年46岁的董事长陈志江与小他6岁的妻子张晓樱离婚,其持有的股权被一分为二。按照28日公司15.39元/股收盘价计算,划到张晓樱名下的股票市值约合5.2亿元。

  权益变动前,陈志江拥有纳川股份6753万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2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后,陈、张二人各自持有3377万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146%。

  为保持控制权,陈志江将在前述股份变动过户后,与公司第四大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荣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持有公司现有股本总额28.362%的表决权,共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荣旋现持有公司1365万股股票,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6.527%,同时受公司第五大股东刘炳辉(现持有公司1190万股,占股本总额5.69%)的委托以受托人的意志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纳川股份第三大股东为林绿茵女士,持股比例为8.61%。据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未知林绿茵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有统计显示,2011年以来,资本市场至少出现13起高管离婚案例。根据已有的一些事实,上市公司高管婚变消息曝光往往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股价。

  有律师界人士称,近年上市公司高管离婚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尤其是创业板开设三年,不少创业者持股可以解禁,当股份可以变现时,一夜暴富从梦想照进现实,引发的离婚诉讼案件也随之高企。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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