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离婚案宣判未涉及财产分配
本报讯 (记者张媛)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前主持人方宏进离婚案,本月15日已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的女儿归女方抚养,不过离婚未涉及财产分配。对此,得知宣判结果的方宏进和前妻于红伟都表示将上诉。
昨日中午,最早爆料方宏进和其女儿纠纷的网友“长春国贸”在博客上称,12月15日方宏进和于红伟离婚案在北京复兴法庭一审宣判。
爆料称,法院经审理判决方宏进和于红伟因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二人婚姻期间财产暂不分割;离婚后女儿方贞判由母亲于红伟抚养,方宏进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至方贞年满十八周岁;法院裁定方宏进有过错行为,所欠债务系个人债务,全部由方宏进承担。
对此,昨日方宏进和前妻于红伟的代理律师都予以了证实。
■ 反应
于红伟:抚养费标准过低
对此判决,于红伟方面认为虽然判决阐明了方宏进债务的责任问题,但是因为未成年的女儿方贞正在上高中,马上将面临高考、上大学等重要问题,因此对于法院判决中关于抚养费和夫妻财产的结果都不满意。
其认为,法院判决的1800元抚养费标准过低,现在女儿一年的学费就是十几万元,而她本身现在的收入也很微薄,很难满足女儿受教育的需要。
此外,其认为她和方宏进在北京尚有一套房产,法院此次也没有做出分割,她希望能拿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方宏进:要上诉分割财产
昨日下午方宏进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肯定要上诉”。
其认为,从今年4月第一次开庭到后来12月又组织开庭期间,他们一直在和前妻的律师协商离婚结果,“对方一直承诺把网上那些东西撤了,开庭前还在讲都撤了”,因此他们一方没有着力收集和举证财产等方面的证据,一审判决中也没有涉及财产。
方宏进称,“既然说清楚,索性就一次说清楚,否则也对不起生意伙伴或者大家对我的信任”,因此肯定要提出上诉,确认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做出明确分割。
■ 背景
方宏进被指“抛妻弃女”
方宏进,前央视主持人,曾在东方卫视做总策划,后经营广告公司。在下海做生意期间,因与一家公司产生经济纠纷,2009年10月被河北隆尧县警方网上追逃,拘留后取保候审。案件轰动一时。今年9月,隆尧县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据方宏进称,目前隆尧方面也没有退还当年扣押他的120多万元。他希望人们能关注该起刑事案件的背后,而非娱乐化他的离婚案。
此前,自称是其女儿的网友“萌杀之”发微博指责方宏进抛妻弃女,拒付抚养费。对此,方宏进称自己不能理解,“有没有养女儿,也没有必要在网上公示汇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