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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妪状告孙子

 发布时间:2012-01-19 10:33 浏览量:572

东莞时报记者 吴金华

 

  王桂生前立下遗嘱,百年后名下厚街菊塘路9号屋由孙子王胜锋继承。

 

  但老人妻子曾见欢认为,遗嘱为王胜锋伪造。

 

  尽管王胜锋放弃了遗嘱继承权。曾见欢认为这是王胜锋伪造遗嘱的证据之一,她把孙子王胜锋和两名遗嘱见证律师告上法庭。

 

  曾见欢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剥夺王胜锋关于王桂遗产的遗嘱继承权和法定继承权。

 

  因证据不足,法院没有采信曾见欢主张王胜锋伪造遗嘱的说法,也不支持曾见欢主张的王胜锋丧失遗产法定继承权。

 

  昨日上午,曾见欢身披一件写有“无人养”红色字迹的白布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向年近80岁的她解释了判决结果。

 

  “伪造遗嘱”一说证据不足

 

  2006年王桂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对其所立遗嘱进行见证。遗嘱内容为,在其百年后,所有的厚街菊塘路9号屋由孙子王胜锋继承。

 

  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弼、邱利添对上述遗嘱内容进行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书》。

 

  曾见欢称,邓弼、邱利添作为见证书的签名律师,制造假遗嘱,且遗嘱中的财产厚街菊塘路9号屋原为曾见欢所有,只是登记在王桂名下,故取消王胜锋的遗产继承权。曾见欢明确指出取消王胜锋的遗嘱继承权和法定继承权。

 

  之后,王胜锋作出《声明》,放弃了遗嘱继承权,但不放弃法定继承权。

 

  曾见欢认为,王胜锋放弃遗嘱继承权,是他伪造遗嘱的证据之一。

 

  王胜锋告诉《东莞时报》记者,他之所以放弃遗嘱继承权,是因为曾见欢经常到他单位闹,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曾见欢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剥夺王胜锋关于王桂遗产的遗嘱继承权和法定继承权的诉讼。

 

  因证据不足,法院没有采信曾见欢主张王胜锋伪造遗嘱的说法,也不支持曾见欢主张的王胜锋丧失遗产法定继承权。

 

  记者了解到,王桂和曾见欢育有三男两女。王胜锋为二人长子所生,王胜锋的父亲,先于王桂去世。

 

  孙子称“赡养问题”与其无关

 

  昨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曾见欢身披一件写有“无人养”红色字迹的白布,向记者展示了一系列上诉材料。

 

  “无人养”是否和遗产继承有关,目前还不得而知。

 

  王胜锋告诉记者,曾见欢的赡养问题,“要去问我的两个叔叔。”

 

  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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