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买房被女方逼加名 还未结婚分手房子归谁?
发布时间:2012-01-19 10:24 浏览量:352
来源:山东商报 2011-12-16
[提要]马上订婚的节骨眼上,未来丈母娘逼着买房,还要在房产证上加上闺女名字。若小齐实在担心,也可以做个公证,约定若与女方没有顺利结婚,该房子将归他自己所有。
马上订婚的节骨眼上,未来丈母娘逼着买房,还要在房产证上加上闺女名字。可是因为结婚证还没领,市民小齐对此有点儿担忧,昨天专门给记者打来电话咨询:如果给她署名,万一俩人掰了,那房子属于谁的?
据悉,小齐毕业以后,先从房屋中介经纪人做起,后因自己的努力被一大型开发商看上,做到了金牌销售经理。虽说挣的钱不算太多,但多年来也攒了点。两年前,他去税务局替客户办理业务时,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俩人感情一直很稳定,这不,今年结婚就被提上了日程。
“现在的人都实在,如果没房子她父母肯定不同意,毕竟人家把姑娘养那么大,也怕跟着咱受委屈。于是,我就决定用攒的钱,再给父母要点补贴买套房子。但是,未来岳母一再要求,房子产权登记人一定要加上女朋友的名字。明天就要去做产权登记了,我该怎么办呢?”小齐有自己的担忧,毕竟俩人还没领结婚证。若房产证上写女朋友的名字,如果万一掰了,这房子肯定要不回来了。
据了解,小齐的岳母认为,原来结婚6年房子将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资产,现在新婚姻法一颁布,婚前财产将与女方再无关系,也是担心女儿吃亏。就此事,记者替小齐咨询了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康律师,他表示若小齐肯加上未婚妻的名字,房子将变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若小齐实在担心,也可以做个公证,约定若与女方没有顺利结婚,该房子将归他自己所有。(记者 孙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