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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女儿非亲生前妻拒做亲子鉴定 男子依新规诉女儿非亲生胜诉

 发布时间:2012-01-16 10:26 浏览量:460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贾某通过亲子鉴定确认儿子非亲生后,怀疑女儿也非亲生,便想再做亲子鉴定确认,却遭前妻和女儿拒绝,他遂起诉要求法院推定父女间不存在亲子关系。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缺席审理,判决支持贾某的诉求。据悉,此前一中院曾依新司法解释判决过一例血亲推定案。

 

    贾某称,他与前妻杨女士于19879月结婚,随后的1988年、1989年,杨女士先后生下一女一子。1992年俩人离婚后,女儿归杨女士抚养,儿子归他抚养。20024月,他怀疑儿子非亲生,在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与儿子进行了亲子关系鉴定,结论为他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后经顺义法院调解,杨女士将儿子接回自行抚养,他不再对这个男孩进行监护。

 

    去年8月底,贾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他与女儿也不存在亲子关系。他称,自己与前妻于19879月登记结婚,女儿于19885月出生,从结婚到女儿出生仅7个月零几天。他怀疑杨女士未婚先孕。他还提出,自己与杨女士结婚不到一个月就分居了,儿子已经鉴定非他亲生,之前出生的女儿更应不是其亲生。他曾多次要求鉴定女儿的亲子关系,但均被前妻拒绝。贾某表示,他居住的村子即将拆迁,女儿是否亲生影响到拆迁补偿和继承问题。另外他已再婚,如果他有女儿,他和现任妻子就不能再生育。因此,他起诉杨女士和女儿,要求确认自己与女儿之间无亲子关系。

 

    据法官介绍,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到杨女士母女的住址才将诉讼材料送达成功,母女俩均明确表示不会出庭应诉。杨女士在谈话中称,她与贾某婚后感情不和,所以她有时在外面居住。对于贾某提出的亲子关系鉴定要求,她表示没有意见,但其女儿杨某不同意去。杨某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官依法向其释明她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后,她仍不同意,愿意听从法院判决。庭审当日,母女俩未出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法院最终缺席审理了此案,并判决确认贾某与杨某不存在亲子关系。法官表示,这一判决是以去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为依据的。宣判当天,杨女士母女仍未到庭。后经法官电话联系,杨女士于宣判次日将判决书领取并签收。双方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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