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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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假结婚引发的索赔案:法院驳回索赔要求

 发布时间:2012-01-10 10:40 浏览量:610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1213日报道(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朝庭)
上周五,龙文法院审理判决了一场离婚索赔案。
  这是一场一波三折的案件,男女主角名为小东和小米(均为化名),案件开始于小东的一纸起诉状,此后,两人的改口、谎言,让这起案件越来越不简单,甚至有了点罗生门的味道。
  最终,法院查明,一切的起因,源于一场荒唐的假结婚。
 起诉:妻结婚后就消失 他精神大受打击
  这场离婚案,始于小东的一纸起诉状。
  起诉状称,20094月,小东和妻子小米经人介绍相识,同年五一放假期间,小米邀他去江西旅游,其间有一天他喝醉了,醒来后就被小米告知,两人发生性关系,假期结束后,他陪着小米回到漳州,但小米之后就再无音信。
  一直到去年9月,小米才跟小东取得联系,说在2009128日为他生了个男孩,由于她是未婚生子,孩子上不了户口,而且还要缴交一笔不菲的社会抚养费。小米称她愿意跟小东一起生活,并保证一旦结婚就不会离婚,否则愿意赔他10万元等。很快,两人就登记结婚,但之后小米再次消失。
  小东诉称,他的精神为此大受打击,还染上精神疾病,经常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至今未完全治愈,请求法院判令他和小米离婚,并判令小米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0万元,赔偿他生活费每月800元直至他恢复正常。
 改口:之前不识妻子 是老板要他假结婚
  事情的变化,来自第一次开庭。
  当时,小东改口称,小米所生的孩子并不是他的,诉状所说的酒后乱性也根本不存在,他和小米之前并不认识,是自己打工所在的网吧老板让他和小米假结婚,并讲好一个星期后办离婚,但拖了一年,他和小米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给他造成巨大的精神损失。
  但小米则咬定,孩子就是小东的,也不承认假结婚的说法,还称小东故意隐瞒精神病史。小东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小米也不同意。  妻子:为给孩子上户口 给钱和他假结婚
  第一次开庭后,小东向法院提交亲子鉴定书面申请,为了确定亲子鉴定的委托机构,法官按照程序向小米询问,此时的小米才开口承认,孩子不是小东的。
  上周五,龙文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小米在庭上坦言,孩子是她和别人生的,由于她是未婚生子,需要交高额的社会抚养费,且孩子的户口也不能落户,为此,她才与小东商量假装登记结婚,双方口头约定,等孩子户口落户后,她就支付1万元给小东。登记结婚后,她还买了一辆价值4000多元的摩托车给小东,后来又陆续给了他3000多元。
  对于口头约定一说,小东并未承认也没否认,但却否认得到小米给的摩托车和3000多元。
  小米辩称,小东跟她登记结婚,完全是为了获得1万元,双方是在履行协议,她并未侵犯小东的任何权益,小东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且小东并未患精神疾病,完全有能力养活自己,他索要每月800元的生活费也没有任何依据。
  判决:准予两人离婚不支持精神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2009128日,小米与他人生育一子,为了让孩子上户口且少缴社会抚养费,小米经人介绍,于去年927日与小东登记结婚,但两人从未共同生活,孩子也是由小米独自抚养,两人无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
  法院认为,小东和小米虽然是自愿登记结婚,但双方只是为了让孩子能上户口,并逃避计生部门的处罚,且双方从未共同生活,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亦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现小东请求离婚,小米同意离婚,应予准许。孩子并非小东亲生子,且从未与他共同生活过,小米请求由她自行抚养,可予准许。
  至于小东索赔的10万元精神损失费及生活费等,因他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他所说的原因,且他在庭审中也陈述自己并无精神疾病,此外,孩子非其亲生的事实,在两人登记结婚前即已明知,故对于小东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小东和小米离婚,孩子由小米自行抚养,驳回小东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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