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结婚10年后发现妻子身份证系伪造
发布时间:2012-01-10 10:07 浏览量:397
重庆晚报讯 “我老婆跑了10年,我要和她离婚。”今年3月,涪陵人姜某拿着结婚证来到涪陵区法院,要求恢复自由身。不料经法院调查,竟发现姜某的妻子“查无此人”,手持结婚证的他至今仍是单身。近日,涪陵区法院白涛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蹊跷的离婚案件。
姜某是涪陵白涛人,妻子李某是广西人。1999年6月,两人在广州打工时相识恋爱,数月后在白涛镇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手续。共同生活期间,因双方生活习惯相差较大,2001年9月妻子在结婚一年后外出,从此杳无音信。
10年间,姜某按照妻子提供的地址,先后两次到广西找寻,一直没有结果。今年3月,姜某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与李某离婚。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姜某提供的被告李某的户籍身份证号码,与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符。经核实,两个身份证号码均为杜撰,查无此人。
承办法官告知姜某,他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结婚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未予更正,可进行行政诉讼,撤销后婚姻不具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称,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办证人性化的同时,也给一些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用***登记结婚、骗取钱物的案例不断发生。
法官表示,国家虽然赋予民政部门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满足结婚条件的权力,但实际上对于身份证的真假,当事人是否另外在外地登记结婚,民政部门很难查明。
承办法官称,使用***登记结婚,将会为今后子女的户籍登记、夫妻双方离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现今没有有效解决办法的情况下,最关键仍是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婚姻大事更加慎重,才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孙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