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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救美后“变脸”疯狂杀戮致一死三伤

 发布时间:2011-08-22 14:03 浏览量:676

山东法制报 2011318 郑春笋 刘林林

原本因为“英雄救美”的壮举,他与她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谁知后来他竟对她家人疯狂杀戮,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日前,(山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绪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 25.9万多元。

来自禹城市农村的90后女孩尚某与现年28 岁的被告人吴绪根是在一场“英雄救美”的壮举中认识的。那是20093月的一天,在济南打工的尚某下班后去逛公园玩,不料遭到几个小流氓的欺负,幸亏来自泰安市东平县农村、同样在济南打工的吴绪根遇见,并出手打抱不平、吓跑了那些家伙。从此,尚某与吴绪根相识,并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

  2009年腊月十八,两人一起到东平县的吴绪根老家举行了结婚仪式。由于女方年龄太小,他们两人没有领出结婚证来,便又于当月的一天来到禹城市农村的尚某家举行订婚仪式。订婚后,吴绪根就在尚某家里住下来过春节,不料过年期间两人吵了几次架,或许是看透了吴绪根为人粗野暴虐的劣性,从此女方对他非常不满。

   法院经审理查明,一日,被告人吴绪根携菜刀爬墙潜入尚某家院内,并从牛棚里拿了一把四棱铁叉在手上。大约零时许,感觉尚某家人都睡觉了时,吴绪根悄悄地进了北屋,发现尚某不在房间,便掀开其奶奶的被子打听尚某去向未果,大为恼火的吴绪根便开始动手杀戮起来。最终造成尚某的父亲系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尚某的奶奶、母亲均为重伤,其妹妹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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