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诉讼离婚

夫传销起诉离婚 法院不支持

 发布时间:2011-08-09 11:01 浏览量:322

    

                 2011/03/10 15:2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法制晚报   

   案情点击

    张某与刘某结婚20多年,并且生有2个儿子,夫妻感情一直不错。

    这两年,丈夫张某听说有一家公司做按摩椅的生意特别赚钱,便想参与,可按照那家公司规定,必须交1万元买两套设备才能参加。张某向妻子提出,妻子却不支持,更不愿意出钱帮助。

    张某由此感觉妻子对自己不信任,二人经常吵架。201010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妻子在法庭上说,不给丈夫钱是觉得他在搞传销,平时二人没有其他矛盾,不同意离婚。

    法官说法

    房山法院王敏法官:本案中,夫妻双方感情基础深厚,虽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但感情并未破裂。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加强沟通交流,相互理解信任,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丈夫张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