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法院新收涉黑案件同比增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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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判处罪犯1006420人,同比有所上升。
另外,新收涉黑案件673件,同比增长近三成;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案超过两成;结案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中,离婚案件超八成。
昨天,在梅地亚中心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现场,一本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印发的《坚实的足迹、永恒的天平——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2010)》的宣传画册,引起了不少记者的注意。
这份印制精美的画册,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过去一年里的工作历程。
去年新收涉黑案同比增长近三成
记者注意到,画册中提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始终把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责任,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犯罪和毒品犯罪案件,始终坚持依法严惩的方针,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先后审理了新疆“7·5”系列案件等一批刑事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673件,同比增长27.22%。
此外,这本画册还提到,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经济犯罪案件62434件,同比上升11.56%。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3899件,同比上升7.45%,占经济犯罪案件的27.12%。
婚姻家庭纠纷案离婚案件超八成
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审案件1423180件,同比上升3.15%。其中,结案的离婚案件占婚姻家庭纠纷结案案件的八成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审审结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超过七成,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
文/记者王南李洁陈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