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妻子隐瞒病情 男子起诉与尿毒症妻子离婚被驳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妻子在婚后被查出患有尿毒症,这让丈夫闫先生联想到妻子曾时常以感冒为由回娘家居住,闫先生认为妻子隐瞒了其患病情况。闫先生起诉妻子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医药费3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房山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闫先生的诉讼请求。
2008年9月,闫先生和杨女士经介绍相识,谈起了恋爱。去年4月,两人登记结婚,同年9月举行结婚仪式。闫先生说,婚后妻子杨女士时常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尿毒症。闫先生说,给妻子做手术他花费了3万多元医药费。
这引起闫先生的怀疑。闫先生回想后,发现举行结婚仪式前,杨女士常以感冒为由回娘家居住,并拒绝、拖延做婚前检查。闫先生认为,妻子婚前就知道患有不适宜结婚的尿毒症,却隐瞒病情。闫先生因此起诉要求离婚。
“我们夫妻感情很好”,杨女士否认与丈夫的感情已经破裂。她说,她并没有隐瞒婚前病史,坚决不同意离婚。关于医药费,她认为是丈夫应尽的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法院认为,双方婚前接触时间较长,应视为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夫妻生活期间双方应互谅互让,虽然双方现在有一些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闫先生认为妻子是故意隐瞒病史的主张缺乏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男子“休病妻”获法院支持
http://www.jinghua.cn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李先生与刘女士结婚后,发现妻子原来是患有精神病的残疾人,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判决双方离婚,考虑到刘女士没有劳动能力,他们的儿子将由李先生抚养。
2008年,李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刘女士,两人关系发展迅速,当年12月便闪电结婚,并生育了儿子小李。
李先生称,妻子的病情后来经常发作,两人曾多次打架。病情严重时,刘女士曾将自己的孩子摔打致伤。
李先生认为,妻子在婚前向自己隐瞒精神病史,因此起诉要求离婚。接到传票后,刘女士及她的法定代理人均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