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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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妻子隐瞒病情 男子起诉与尿毒症妻子离婚被驳

 发布时间:2011-08-02 08:40 浏览量:312

京华时报 2011年4月8 记者王秋实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妻子在婚后被查出患有尿毒症,这让丈夫闫先生联想到妻子曾时常以感冒为由回娘家居住,闫先生认为妻子隐瞒了其患病情况。闫先生起诉妻子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医药费3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房山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闫先生的诉讼请求。

    20089月,闫先生和杨女士经介绍相识,谈起了恋爱。去年4月,两人登记结婚,同年9月举行结婚仪式。闫先生说,婚后妻子杨女士时常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尿毒症。闫先生说,给妻子做手术他花费了3万多元医药费。

    这引起闫先生的怀疑。闫先生回想后,发现举行结婚仪式前,杨女士常以感冒为由回娘家居住,并拒绝、拖延做婚前检查。闫先生认为,妻子婚前就知道患有不适宜结婚的尿毒症,却隐瞒病情。闫先生因此起诉要求离婚。

   “我们夫妻感情很好”,杨女士否认与丈夫的感情已经破裂。她说,她并没有隐瞒婚前病史,坚决不同意离婚。关于医药费,她认为是丈夫应尽的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法院认为,双方婚前接触时间较长,应视为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夫妻生活期间双方应互谅互让,虽然双方现在有一些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闫先生认为妻子是故意隐瞒病史的主张缺乏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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