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富豪征婚引争议 同行称行业态度需谨慎
2011-02-17 15:31 作者:邰筐 王丽 冯建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律师何鑫在《南方周末》上发了四分之一版的广告为一富豪征婚。这不是何鑫第一次在报纸上发征婚广告,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自2003年何鑫首次担任一富豪的“征婚总策划”起,每隔一段时间,各大报纸上都会出现打着何鑫标签的富豪征婚广告。
征婚,本是适龄男女寻找感情归宿的一种方式,本不带有任何贬义。而富豪征婚,则因为富豪苛刻且明显带有某种歧视女性的择偶标准,使社会不满良多。当富豪征婚是由一位代表公平和正义的律师发起和负责时,更是赞美声少,质疑声多。
与何鑫相比,更多的律师则从未将“为富豪征婚”作为一个潜在市场,或者专业方向——哪怕若干年前类似的法律服务要求就已提上议程。而律师们对何鑫的业务也抱着“不支持,不反对,不打压”的态度——“这不违反《律师法》的要求,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后果。”
将自己定位为“亿万富翁的结婚律师”的何鑫,是如何走过这8年的“红娘”生涯,律师行业是如何看待这位80后的“出位”同仁,何鑫以及富豪征婚本身又带有多少道德上的考量,一切尽在本期策划。──本刊编辑部
富豪征婚的台前幕后
缘起富豪征婚
“他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也是一个富有同情心和责任心的大男人,一个正直善良,有着传统观念的好男人。
他希望寻觅这样一个未婚好女孩做妻子:心底善良,身体健康,外形端庄,思想传统,30岁以下,大学或以上学历,
上海何鑫律师事务所郑重声明:
本所只代理亿万资产以上人士的婚姻事务,如果你周围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女孩,请推荐给我们,我们承诺,成功后给予推荐者奖金10万。
代理人,何鑫律师。
何鑫,何许人也?他是一个专事征婚业务的律师,以资产过亿的成功企业家为惟一客户群,从而开辟了律师服务的一个新领域。
2003年,一则为某亿万富翁征婚的广告出现在《南方周末》和搜狐首页,随即引发一股富豪征婚的热潮。而始作俑者就是何鑫。
2005年9月,成都一媒体刊出整版为亿万富豪征婚的广告,其中不乏“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玉洁冰清,忠贞不渝,18?23岁,163厘米以上,固守贞操,学历不限”等字样,这次征婚依然是由何鑫代理的,他放出口风,这次要花300万元登各种征婚广告,一经刊出,立刻引起社会热议。
此后8年多的时间里,几乎每年都有自称身家过亿的富豪选择了同一种方式寻找自己的另一半。由征婚律师何鑫操刀物色佳偶的亿万富结婚的已经达到36人。
由律师为亿万富翁征婚,在“富翁”的眼里也各有千秋。
IT精英周先生说,“自己之所以倾向于征婚,就是希望自己找到一位纯洁朴素相守终生的姑娘, 平时的圈子见不到这种女孩,如果能通过律师操作通过征婚找到,花多少钱都不是问题”。
而资产数亿的某房产公司老总诸葛先生表示,“这类活动炒作的成分大于实际的意义,这种速配的办法就像古代的选妃一样,参与者抱何种目的都不好说。我身边的好多成功人士都很排斥这种做法,如果真的是想找个老婆踏踏实实地过日子,肯定不会通过这个方式。”
而何鑫也为富豪征婚作出了一个解释“既怕露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又想大面积撒网,广泛征集结婚对象。而征婚这种方式经过层层筛选,方法很高效,既节省时间和精力,又保证了成功率。”何鑫认为,“最大的原因可能是他们在固有的生活圈里难以遇到心仪的女孩,才独向媒体觅佳偶。”
“征婚广告”里的百年情感变迁
中国首例征婚广告以一个革命者的姿态出现在99年前。
“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此君尚未娶妇,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为室。其主义如下: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毋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请即邮寄亲笔覆函,若在外埠,能附寄大著或玉照更妙。信面写AAA,托天津《大公报》馆或青年会二处代收。”
这位“北来游学”的青年学子,显然是冲破旧礼教束缚,“敢吃螃蟹”的第一位勇士。他所提出的三条择偶标准,分别代表了当时最先进的三种妇女观。即:破除缠足恶习,提倡人体的自然美;兴办女子教育,提高妇女的文化修养;摒弃结婚旧礼仪的繁文缛节,采用简单自然的西式婚礼。
在男女婚事历来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掌握的中国,这种公诸报章自由择偶的行动,无疑是一项石破天惊之举。
30年前,新中国第一则征婚广告出现。
这则征婚广告刊载在
“丁乃钧,男,未婚,四十岁,身高
广告附有征婚者的照片,信息真实,态度诚恳,基本上是事实的诚实描绘,尤其是在相貌、收入等一些外在条件上更是实事求是,没有渲染或淡化,也没有强调或回避。
这则广告被看成是中国人追求个性解放和情感自由的一个发端,被新华社发了英文通稿,被世界各大媒体转载,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征婚广告中,单位、人品、志向、情趣、爱好还作为一个重要条件被提及;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征婚广告中,身高、长相、经济基础、学历背景等外在条件一跃成为征婚的首选条件;而新世纪以来,金钱和经济实力似乎成了唯一的条件。
而应征的众女子更是对着富豪简历频送秋波,一个大二学生在留言里对征婚的富豪说,“我爱你”。
很多跟帖的网友都感叹,一面不识就说“我爱你”,她爱的是钱不是人。
这几年富豪征婚大有越演越烈之势,由此引发的对主流婚恋观的冲击着实让一些专家学者忧心不已。著名社会学家、北大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这是一种典型的感情、婚姻和良心的现金交易,家庭已不是温馨的港湾,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这是社会转型期出现的金钱崇拜和家庭婚姻关系的异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由就业压力、生活节奏等社会原因造成的。”
对此,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总干事王伟明宽容地表示,富豪征婚具有一定市场,未必要用特别的眼光看这件事。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则认为,恋爱是很私人化的事,是一种排他的行为,在国外类似的俱乐部,这种活动是绝对高雅的,保密进行。如果真的要帮助他们找对象,就该保持低调。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陈占彪所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人对婚姻和情感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情感的神圣性已为世俗性所逐渐取代,情感越来越不会成为一种惟一的,神圣的、超功利的、终极的目的,而是更多是受制于现实的种种计较和制约,附着于种种现实利益之上,甚至异化为一种交易的工具。”
高调征婚的营销模式
据知情人士透露,高调征婚的背后,实际上隐藏一种成熟的营销模式,在中国,“富豪征婚”已经成为一个新兴产业。
继何鑫之后,国内也开始有律师开始介入富豪征婚,为富豪进行征婚代理,全程收费一般在20万到60万元之间。
而许多婚介机构也纷纷盯上财大气粗的富人们。目前,国内有专门从事高端婚介交友服务的机构10余家,规模较大的已有四、五家。
这些婚介交友机构收费昂贵,年费一般过万。他们承诺每个月至少为客户推荐两名相匹配的异性见面交流。
而像“亿万富翁征婚经纪俱乐部”和“王老五钻石网”这种专为富翁提供服务的高档婚介机构,门槛更是高得惊人。前者成立之初,多位富翁会员就各出手10万元人民币,作为俱乐部的启动资金,后者的会员会费也高达10万元之巨。
《方圆律政》记者调查发现,这个新产业正处于一种可以预见的风险中,亟待监管与规范。目前国内从事富豪征婚、高端征婚的机构,良莠不齐,不少机构并不具备专业的“婚介”资质。
另一方面,对“富豪”身份的真实性查证不细,存在可能的欺诈空间。应征的富豪们一般不露面,偶尔露次面也是戴着大墨镜或面具,并且不接受媒体采访,除了征婚机构,其他人根本无法证明其身分。
“婚介机构往往对外宣称自己会对证明应征富豪自身资质的必需证明进行审核和查验。这些审验包括:通过查验企业家的户口簿、未婚证以及离婚证等来验明其是否单身;通过查验其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财产证明(房产证、行驶证、项目价值、纳税证明、珠宝字画)等来验明其综合素质”,一名在征婚机构工作多年的资深人士透露,“但由于背后有利益的驱动,难免会将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夸大其词,请第三方机构对委托人身份和财产状况进行审核或许更为可靠和可信”。
据了解,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专为富豪征婚提供服务的机构“钻石王老五征婚网”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实体名为上海广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但在工商部门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并没有“婚姻介绍”这一项内容。
“我们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到工商民政部门进行婚介服务资质申请,但未获批准。据我所知,国内所有以网站形式经营的婚介机构都没有管理部门的资质批准。”上海广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我们网站不同于其他婚介机构,严格意义上来讲,我们是一个婚恋平台。”
“当下绝大多数婚介网站都不具备营业资格,如果相关部门严格管理,这些网站大多逃不过被罚的命运”,某管理部门人员表示,“只有尽快出台婚介网站行业相关标准,打破目前监管真空,才能改变目前管理混乱的局面”。 ■(方圆律政杂志记者 邰筐/文)
何鑫现象争议
自2003年接单第一笔业务以后,何鑫律师不仅带起了一股富豪征婚的热潮,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且也在律师界内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可以说,自何鑫从事这一业务以来,律师业内的“争议”就始终伴随着他。
“新领域”之争
专门从事富豪征婚业务的何鑫成立了自己的律所——上海何鑫律师事务所,并自称该所为“大陆第一家主营私人法务的律师事务所”、“以资产过亿的成功企业家为唯一客户群”,从而开辟了律师服务的“新领域”。
但对于这片“新领域”,并不是所有律师都认可。
成都律师周建中认为,提供征婚服务应该是婚介机构的工作,律师不应该掺和进去,何鑫之举是“不务正业的表现”。也有律师干脆认为何鑫丢了律师的脸,甚至是“律师里的败类”。
但上海的周则律师认为,何鑫的行为并无不妥,只要有市场需求,律师就可以提供服务。何鑫能够在新的领域发现商机,开辟新领域,打开自己的一片天地,值得嘉许。
也有律师主张对待“何鑫”现象,只需“淡定”。律师任浩强认为,为委托人征婚,只是律师众多法律业务中的一项内容,就该业务的工作内容而言,并不具有特殊性。由于律师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律师寻求业务范围的突破与创新,以及专业化和市场细分,也是正常现象,用不着大惊小怪。
面对不同的声音,何鑫不以为意,他认为新鲜事物不被理解是正常的。“婚姻家庭类法律服务需求的增大也表明我国律师服务需要进一步细分,这也是律师服务新领域的探索和延伸。”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律师郝惠珍告诉《方圆律政》记者,律师个人具体开展什么样的业务,这是他本人的选择,别人不好评论,但把代理富豪征婚视做婚姻法律服务的“新领域”,恐怕是不合适的。北京律协婚姻法委员会秘书长杨晓林律师说,某些律师代理富豪征婚只是个别现象,算不上具有普遍性的业务。
但是,不论是富豪征婚,还是律师代理富豪征婚,既然已经屡屡出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就有自己存在的土壤和空间。“作为与此有密切关联的律师,无论是从行业的角度讲,还是从律师发展的角度讲,我们都应该关注这个现象。”北京市律协婚姻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琳说。
为什么富豪找上律师
若先抛开对富豪和代理律师个人行为的价值判断,只看当今的婚恋中介机构,可以说是三六九等比比皆是,而且婚介的收费多半要比何鑫的律师代理费低很多,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富豪找上了何鑫呢?
首先,作为律师,何鑫为客户保密的意识非常强。《方圆律政》记者注意到,尽管何鑫在和媒体打交道时行事高调,多次接受采访,但他所代理的客户及应征者却都极其低调,从未在媒体上露面。何鑫的访谈总是非常小心,从未泄露过征婚者和应征者的任何信息,唯一的例外是,他仅提供过一位应征者的信息给媒体,而这位应征者现在已是他的夫人。或许这就是富翁们愿意将自己的终身大事委托给他办理的重要原因。
何鑫也说:“其实绝大多数富翁很低调,在私人生活方面更是如此。他们都希望在尽量少人知晓的情况下把征婚给办了,所以对我们来说,就连报纸上的广告都要字斟句酌,一不留心,个人信息稍微透露多一点,我的客户就会被认出来,这会带来很多尴尬或者麻烦。”
胡晓琳认为,除了律师有较强的保护客户隐私的意识外,富翁们看中的可能还有律师的较好社会信誉度和专业素质。她说:“律师与一般婚介工作人员相比,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提供一整套系统、专业的服务,降低征婚中的风险。律师对当事人信息的保护也更为专业,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律师是个社会工作能力相对比较强的群体,这对提高征婚成功率,大概也有一定作用。这些特点让律师比中介机构更能够获得客户的信任。如今社会上的婚介服务也是鱼龙混杂,婚托以及泄露个人隐私的事件时有发生,选择律师代理婚介,很大程度上能规避一些风险。”
而在何鑫的描述中,他的代理征婚业务也已经形成了专业团队完成的流程作业,以法律为后盾的保障相当到位。
“我一般都是先与富豪签订 ‘长年法律顾问协议’,然后以企业法律顾问的身份,对富豪作资产调查,核实资产情况,企业、家庭、能够提供的证明,都要审查;审查过后还要备案,并且到相关部门去核对。企业的营业执照要提供正本,还要到当地工商局去调查;资产证明要查证企业账户。有些客户可能现金流只有几千万,但是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去,达到一个亿。我们的审查也没有很过分,只要确证过亿就不审查了。婚姻状况方面,中国的婚姻还没有建立全国联网机制。我们只能通过走访他的单位、家庭。比如,有些人已经结婚,但户口本上却没有记载。这给调查也带来难度,需要较长时间。”
何鑫还说,他的前期调查也包括征婚者是不是“一个正经的人,一个好男人”,对婚姻的态度是不是严肃这个问题。何鑫说:“我们需要有一段时间来了解客户,短则两三个月,长的话要半年一年。”确定了以上因素,“才开始深入了解他的征婚要求,开始为他的征婚做策划。”
量身定做的广告发出后,大概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做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何鑫对应征者的信息进行汇总、分类,做成表格:有的还要初步面试筛选,然后报给客户,由其选择见面者,再由何鑫联系双方见面,服务将一直延续到对方登记结婚为止。何鑫甚至还对双方婚后财产的配置与保障制度提供设计。
这一套流程下来,“律师若出现重大过失导致当事人受损,就可能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律师和律所都是当地司法局严格注册监管的,不太可能出现跑了和尚也找不着庙的情况。这也是律师相对婚介所的绝对优势。”周则律师说。
“媳妇找不着也就认了,还老上当。”曾是几家婚恋俱乐部的高级会员的李先生说,跟婚介打了几年交道的他,不仅没有收获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却多了一些令他不快的经历。
行业态度需谨慎
当《方圆律政》记者向郝惠珍律师问道“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资深律师,您对何鑫律师代理富豪征婚事件怎么看?”
郝惠珍反问了一个看似无关的问题:“你知道现在年轻律师的生存状况有多艰难吗?一个年轻律师能够迅速找到自己事业的突破口,打开局面,至少解决了生计问题,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从律师个人发展的角度看,我作为一个老律师,不可能去打击他的积极性,我只能鼓励他。但是对于富豪征婚事件本身,我有自己的看法,我很难持赞许的态度。”
胡晓琳的看法和郝惠珍颇为类似。
胡晓琳认为:“从法律具体规定上看,律师代理富豪征婚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我们也看到,我国《宪法》第34条赋予所有公民以平等权,富豪征婚多以‘富’为主打牌大肆宣扬,这与法律的平等精神又是不相符合的。”
而且,征婚是以人为资源、对象的;富豪征婚以“富”为起点,以“年轻、漂亮、学历”等外在因素作为判断和挑选的条件。这样的广告推到公众面前,“我们禁不住要问,律师,你的定位到底是什么呢?你给舆论造成的影响是怎样的?你对社会舆论的引导是什么呢?你的倾向是什么?”胡晓琳说,“替富豪代理婚姻事务属于私人律师业务的范围,本无可厚非,但关键问题是,律师采用了大量广告的形式,于是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就成为无法忽视的因素,不再仅含有私人的因素。”
何鑫受到很多人的炮轰,确也是缘于令人难以接受的征婚广告词。尤其是几则为亿万富翁“征处女”的征婚广告,当时在全国都引起了极大争议。2003年4月,何鑫在全国多家媒体刊登其代理的第一则征婚启事,对女方的要求是:“20?25岁,大专以上,在读亦可,名府更佳;天性忠贞,贫富不惊;身世清洁,无性经历”社会舆论顿时一片哗然。2005年9月,何鑫代理的“300万元登征婚广告”要求女方:“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玉洁冰清,忠贞不渝,18?23岁,163厘米以上,固守贞操,学历不限”,同时,配饰的大幅版面被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占据,带着水珠的玫瑰花瓣上居然镶满了钻石。据说,为了增强广告的影响力,代理人专门要求加印了2.5万份报纸,并聘请了近百名大学生到成都10所高校分发。
“这显然就是一种纯粹而庸俗的交易,只会助长拜金主义。”当时的舆论对此也多持批评的态度。
胡晓琳说:“律师这个职业不能不考虑经济效益,但也一定要考虑社会效益。从我个人角度来讲,并不是能做的业务,我们就都可以去做,我们是有选择有倾向的。真善美是社会应该趋向的方向,律师在做事业的时候,至少不要违背这个规律。”
作为专长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的律师,胡晓琳对于律师代理征婚的问题其实早有接触。早在2002─2003年,在婚姻法律服务领域,就有人曾向胡晓琳建议过征婚方面的业务。“我们也曾考虑过征婚业务的可行性,甚至还考虑过比征婚更宽的业务事项,从可能性上讲,这些都是法律允许律师做的;但是几经考虑,慎之又慎,我们还是没有做。”她说,“为什么呢?因为在一些具体操作上,有些东西不好把握,我们唯恐对社会产生一些副作用。”
胡晓琳举了一个类似的例子对这个可能的“副作用”进行说明:“我们曾经想把婚姻关系的一些因素进行量化处理,用以帮助婚姻双方理性地认识自己婚姻的状况和问题,但后来考虑到,这些量化因素多半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提供,而找到我们的很多当事人,其实婚姻已出现问题,他们口中提供的材料,可能就无意中偏向了不好的方面。这样,量化得分就可能很低。而对所谓‘科学’方法得出的结果,当事人往往还会很依赖,这个评估分数很可能就会强化当事人对自己婚姻问题的偏执,更加速婚姻关系的恶化。所以,我们放弃了。”
但胡晓琳也强调,对于律师代理富豪征婚的事情,不是用简单地一个肯定或者否定就能够表述清楚的。我们并不是简单地否定某位律师做这个业务。做这个事情,跟律师本人有很大关系,要看律师怎么操作,而且征婚包含着许多没有办法仅通过面试、材料就能衡量出来的因素。作为律师,你怎么处理、把握这个事项,这是很重要的。
“从立法上讲,这部分内容也是立法的灰色地带。目前,还没有规范它的具体法规。这也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地方。”胡晓琳说。
富豪征婚的道德拷问
富豪征婚的“道德拷问”一直被认为是一个界限模糊的沼泽地。侵入这块领地,很多时候会被认为带有一种非理性的情绪:价值和道德观念落伍。因为在现代社会中,征婚与应征的条件与砝码、要价与应价,是个人事宜、私人领域的性质。
不过,也有评论者指出,征婚如果仅仅在私人之间进行,舆论可能不该有太多指责,但是如今它通过广而告之的方式发布,并经由国际互联网特别是纸质媒体大肆宣传,那么,征婚这个事儿就进入公共领域,不能与众人无关了。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舆论有权“道德拷问”,媒体更有责任分析和阐明这个新闻事件中的社会内涵。
颠覆普世爱情婚姻价值观
最早引起公众集中关注的富豪征婚广告出现在
一石激起千层浪。那一天,整个城市的人们几乎都在议论这件在当地前无先例的奇特征婚事件,此事还被送上了因特网。广告效应加新闻效应,一时洛阳纸贵,《xx晨报》发行量大增。
近年来,随着富豪征婚的广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类媒体中,甚至连《南方周末》这样的主流大报也不止一次的用二分之一版刊登这类广告,富豪征婚广告带来的社会影响日渐凸显,已经不仅仅是个人行为。
“千万富豪征素质美女,定情礼为名车一辆”,这是一则曾经张贴在南京各大高校里的海报上的标题。据当时有媒体调查,虽然有些人对如是另类“猎婚”式征婚颇有微词甚至嗤之以鼻,但海报张贴后半个多月竟有1073人通过网络、电话应征。“女生自带证件来有之,被家长硬拉来有之,更有心急父母偷揣女儿玉照前来,唯恐‘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
应征者,大多为年轻高校教师以及在校大学生,亦不乏演员、舞者、警官、公务员等职场女子,年龄最小者刚满21岁。更让人叹为观止的是,应征者凸显两大特点:一是学历高,大多富豪要求另一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校硕士为佳”,应征者学历最低的也是本科,而拥有硕士、博士学历者占绝大多数;二是美女如云,附有相片的女生无一不容颜姣好。
这在很多人看来,应征者大都是慕物质而去,甚至有不少的应征女对媒体直言,“物质肯定是首选,只有钱才会让我感到安全”。
有网友将这种现象评判为:这是现代女人越来越现实,看重金钱的表现。但也有一种舆论倾向认为:富豪征婚这种行为,潜移默化地向公众传递出了一个金钱万能的信号。
人们排斥和争议的不是“征婚”,而是婚姻与金钱混谈。北大老校长蔡元培先生也曾为自己写过一则征婚启事,共有五条:(一)女子须不缠足者;(二)须识字者;(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方死后,女方可再嫁;(五)夫妇如不和睦,可离婚。蔡元培先生的这则征婚广告被广为流传,为人称赞。人们主张这样的征婚,因为,它传递的是一个人的为人原则和崇高品格。
如此说来,富豪征婚广告饱受争议,却是没有传递出积极元素,也打破了传统的普世爱情婚姻观:爱情是精神的产物而不是物质的附庸。
正如一位反对富豪征婚行为的评论者所说的那样,人可以沦为金钱物质的奴隶,人类真情却从未俯首臣服过金钱物质;人类爱情婚姻史昭示地球人:金钱、美貌、学历、爵位这些“劳什子”也许可以叠加杂交出沙滩楼阁式的婚姻殿堂,但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孕育出两情相悦忠贞不渝的爱情婚姻;从属于金钱物质的爱情婚姻家庭注定会成为文明社会的一颗***。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问题:被颠覆了的爱情婚姻观不会成为主流存在,富豪征婚也应该在道德规范中进行。
事关妇女权利
纵观大多数的富豪征婚广告,征婚条件中对女性的要求都是漂亮、性感,还有的提出诸如“无性经历”之类的条件。正是这些苛刻条件特别是“无性经历”的要求成为公众舆论争议的焦点。
“自己结过婚、有孩子,却要求对方‘无性经历’,肯定是显失公平。不仅如此,现如今的富豪征婚,更让人嗅到了一种封建时代帝王选妃的霉味。”网友西西认为,征婚广告中显然可见中国传统思想“处女情结”仍烙在很多成功男士心中,而这对女性来说无疑是一种歧视。“摆出亿万身家,而又担心女方的人品。这种将征婚量化的结果是男权社会的游戏,当婚姻关系异化为商品交换的关系,无疑是一场人生的悲剧。”
曾经有人给提出苛刻条件的富豪作了一种心理分析,将之归结为“代偿心理”。所谓代偿,就是说他要交易到某一种社会认可才能平衡。因为现实中很多富人除了财富以外,其他方面是比较苍白的,他表现出一种社会交换模式,就是用自己拥有的核心资源去交换在他看来稀缺的资源,从而显示其地位的独特性和不同凡响。这个独特性是由一系列符号构成的,宝马、豪宅、处女等等。
实现人格平衡,追求更高水准上的人格健全,从这个意义上看,似乎富豪无可厚非。但对于这样一套体系符号通过广而告之的形式展现在公众面前,就有了其价值或者伦理的是非。
《方圆律政》记者调查发现,百分之八十的被调查人认为富豪征婚里透露出来的价值倾向已不是个人“观念”问题,代表的也不是个人而是一个群体,反映出的是男性视角下的一种充满歧视的女性观。这种女性观经由大众传媒手段,也已经让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认同它。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婚姻家庭研究室副主任王震宇认为,征婚条件中要求女方“无性经历”,这一条所引来的众多非议,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时代的进步和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一代性别意识的增强。
她指出,男方自己本身是离异者而要求女方“无性经历”,起码说明了他们在性行为方面的双重标准。尽管现代中国很多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造成的“处女情结”在不少人身上还表现得很突出。
知名媒体人单士兵也认为,富豪征婚的有些条件是以伤害大多数社会群体的主体意识为基础的,特别是对于女性本身来说,是伤害到她们在社会道德伦理中的平等精神的,可以说,这对女性是一种社会和人格上的双重伤害。
“非理性”的舆论引导
利用占有更多社会资源来表达某些富豪、男性的“偏好”,或满足一些人的欲望,或获取高额经济利益,甚至是刻意制造产业链条,全然不顾导致的社会负面效应,背后到底是谁在推动这股力量?
从某种意义来说,媒体确是不得不说的“幕后黑手”之一。
从媒体的社会职能考虑,富豪征婚带来的负面效应更与其不当引导有关。不难发现,每有富豪征婚广告出现,不久就会发现“征婚启事张贴后引起广泛关注,不少媒体蜂拥前来采访”的局面。
媒体的跟风报道有寻找新闻卖点吸引受众眼球的考量,但这种乐此不疲的过分关注和渲染,使得富翁征婚之类的闹剧广告因有市场而持续不断上演。更有媒体甚至存在虚假报道,在征婚广告中充斥不实之词。
作为媒体,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为社会舆论负责。媒体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担负着舆论引导职能,除了应该客观报道事实真相,还必须理性引导舆论,而不能扮演“看热闹”的看客,沦为他人炒作的工具。
近年来,公众在质疑富豪征婚的同时,也已经越来越多地将矛头指向媒体的公信力,这对媒体来说是个警示。■
国外富豪征婚做派
早在11年前的
这分明是一个“嫁得好”的机会,结果表明,美国看重“嫁得好”的女性大有人在。
fox电视台选择在拉斯维加斯录制这一节目,制片人达尼尔说有超过1000名女性报名参与,最后上电视时就只有精挑细选出的50人了,她们在节目一开始穿晚礼服和泳衣亮相,然后接受主持人的访问,说明她们自己的背景。征婚者千万富翁洛克威尔则坐在一块阴影中,他第一步先在他的朋友和家人的帮助下选出10人,再向她们发问了解更多情况,把人数减至5人。这时5个人换上婚纱,由富翁本人作出最后的决定。
而在2003年,美国fox电视台则又推出了一档真人秀征婚节目“谁要嫁给百万富翁乔伊”。这位叫乔伊的年轻人号称拥有5000万美元的遗产,意图通过电视节目甄选未来伴侣。该节目播出时,曾创下fox创台以来的最高收视率纪录,众多梦想嫁入豪门的女孩踊跃参与。在金钱与爱情之间,这些渴望变成公主的灰姑娘又将选择哪一双水晶鞋呢??
2007年,一名加拿大温哥华市40岁的亿万富翁,通过美国纽约婚介所在加拿大和美国同时展开跨国征婚。任何年龄在28岁以上的单身女性都将有可能成为他的“理想太太”。这一征婚消息自从6月中旬发布后,立即在加美两国的单身女郎中引发“求婚狂潮”,上万名女郎争相报名,梦想着能被富翁选中,一夜成为“亿万富婆”。但蹊跷的是,至今没有任何候选女郎见过富翁本人,以至于有传闻称,这位神秘的富翁或许压根就不存在。
据负责为其办理征婚业务、号称纽约“头号红娘”的加妮斯?斯宾德尔说:“这名客户风趣、家庭观念强、爱阅读。他有着令人意想不到的健康体魄,希望找居住在温哥华、维多利亚或西雅图的女郎。”
这场征婚盛况几乎可与大型选秀节目《美国偶像》的海选阶段相媲美,数以千计的女郎排队参加考试。首先,希望参加面试的女郎必须先致电婚介所,传真一张大头像与一张全身像,并报上自己的大致条件。接着,基本合格的女郎必须填写一张问题众多的问卷,以对她们进行性格、心理、教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测试,然后从中挑选出符合面试的资格女郎。然而,只有不到10%的女郎能顺利通过问卷考试,其余90%的报名者都遭淘汰。而经过接下来的面试环节后,侥幸闯关的女郎仅剩下大约10人。
该富翁的征婚过程极为严格苛刻。然而蹊跷的是,有幸进入复选阶段的女郎发现,对她们进行“面试”的居然并非富翁本人,而只是“红娘”斯宾德尔。
据悉,面试是在一个类似审讯室的特殊房间中进行,斯宾德尔躲在一大扇玻璃屏幕的后面,偷偷观察女郎的一举一动并提问,同时将她们在“审讯室”中的表现录像,以便稍后供富翁筛选。
如此神秘的征婚行为,如此苛刻的面试过程,如此结局未卜的征婚之途,一切都像是未知数,充满幻想,也充满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