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赔妻子5000精神抚慰金 发布时间:2011-07-24 13:59 浏览量:3622010/04/1216:46来源:YNET.com北青网法制晚报 本报讯赵女士自称在20多年的婚姻生活中,不断遭到丈夫的家庭暴力。 记者今日获悉,顺义法院判决准予赵女士离婚的同时,判决其郭先生赔偿赵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赵女士称,她与郭先生结婚后常为生活琐事争吵,郭先生多次动手将她致伤。矛盾加深后,郭先生变本加厉实施家庭暴力。 郭先生同意离婚,但表示没有打赵女士,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后查明,郭先生和赵女士在共同生活中常为琐事打架,影响了夫妻感情。 庭审中,赵女士提交一份郭先生书写的保证书,其中表示“今后保证不对妻子、孩子使用暴力”。庭后法院询问双方的子女时,两个子女均称郭先生经常对赵女士进行打骂,确有暴力行为。 法院在判决两人离婚的同时,判决郭先生给付赵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上一篇下一篇 0